招标信息

山西省交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6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2025-05-19
一、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山西省交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6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服务

1.2采购人:山西省交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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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6采购项目概况: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需在2025-2027年每年5月31日前完成上一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确保企业合规申报、降低税务风险。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山西省交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6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服务。

2.2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包。

2.3服务期:共36个月,从2025年5月开始至2027年5月交工(交付)。

2.4服务地点:山西省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2.5质量要求:合格(提交合格的成果性文件)。                                                

2.6采购最高限价:人民币15万元。

2.7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基本资格: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经财政部门批准设立的税务师事务所(提供财政部门颁发的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业绩要求:近三年内(2022年5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服务业绩。

(3)人员要求:供应商拟任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有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且注册于本单位。

(4)财务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24或2023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注: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单位财务会计报表。

(5)信誉要求: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目前没有受到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做出的,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相应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未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22年5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在“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采购交易平台”中被列入供应商黑名单。

3.2 供应商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同一标包或不分标包的同一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3)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有关联关系的其他情形。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5月19日18:00~2025年5月22日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休息,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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