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南航华北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一期等七个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服务询比公告

2025-05-19

询比公告

)受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现对南航华北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一期等七个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服务进行询比采购。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南航华北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一期等七个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服务。

1.2 项目编号:ZJZ……。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1.5.1.1 南航华北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一期项目:总建筑面积1553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375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773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飞行模拟训练区、公共辅助区、室外工程及供电工程。项目概算22107.20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7993.39万元(含固定安装工艺设备)。

1.5.1.2 武汉天河机场北工作区机务及配套设施一期项目项目:总建筑规模 27313平方米,具体包括:喷漆机库、维修车间、维修机坪、特种车库、航材库、化工品库、动力中心、勤务中心及汽修厂、门房。项目概算3407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9863万元。

1.5.1.3 武汉机场北工作区一期新配餐楼项目:建筑规模10381平方米,包括配餐厂房、业务用房、消防水泵房和消防水池,配套室外工程13226平方米。项目概算945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907万元。

1.5.1.4 南航西安分公司运营基地项目一期第一阶段工程:建筑面积48780 平方米,包括空勤出勤区、综合办公区、单身宿舍区、地下停车场、室外工程和配套绿化等。项目概算29776.2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5004.79万元。

1.5.1.5 西安分公司运营基地一期项目永久用电工程:新建二进四出出环网柜1座、新建10KV电缆线路长5425米、新建电缆拉管(顶管)1417米、新建混凝土排管128米,新建直通井5座、新建转角井10座,以及其他配套工程等。项目概算1749.2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261.25万元。

1.5.1.6 新疆分公司空勤训练中心模拟机训练馆改造及空勤体能训练馆建设项目:建筑面积4707.69平方米,一是改造现有空勤训练中心内场地为飞行模拟机训练馆,二是选址培训园区运动场看台处新建空勤体能训练馆。项目概算3244.4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479.19万元。

1.5.1.7 新疆分公司运行业务楼和倒班用房项目:建筑面积 33166.93平方米,其中:运行业务楼建筑面积 26229.91平方米,倒班用房建筑面积6937.02 平方米。项目概算26695.6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9552.85万元。

1.5.2 服务内容:

提供南航华北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一期等七个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搜集、整理、审核与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有关的各类资料和文件;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交付使用资产清册,协助进行资产清查和盘点及上述服务有关的其他工作。

1.5.3 费率最高限价:综合费率0.075%。

1.5.4 报价方式:

本次报价采用报综合费率,供应商应根据采购内容综合考虑,报综合费率,超出费率最高限价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服务结算酬金=Σ单个项目工程费用实际结算价乘以综合费率-违约金。结算时七个项目按综合费率分别计算酬金。

1.6 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委托项目服务工作,服务期暂定3年。如已委托的工作内容不能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完成,服务期限直至完成该项决算编制服务工作为止。

1.7 ……。

1.8 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询比。

2.2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询比。

2.3 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平台,下载、递交、解密相应文件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等付款行为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第二节《供应商须知》中第3.4.6的规定,以及依据本询比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2.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询比项目。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询比项目。

2.5 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询比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注意:供应商须承诺不存在上述5种情形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6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参加本次询比,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须提供分公司、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分公司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

2.7 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供应商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发现供应商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

2.8 其他要求:

2.8.1 供应商具备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注意:须提供执业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8.2 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注意:须提供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和响应截止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8.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响应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询比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询比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询比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询比文件时间:2025年5月19日至2025年5月22日17时30分。

3.2 获取询比文件途径:(登录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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