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一分公司智慧停车设备系统安装及维护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19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本项目按项目招标。

1)建设规模:

标段

标段内容

采购预算金额

-不含税

采购预算金额

-含税

税率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标段1

一分公司智慧停车项目设备、软件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4,988,021.15

5,287,302.42

6%

标段2

一分公司智慧停车项目停车系统设备安装采购项目

4,551,118.67

4,960,719.35

9%

标段3

一分公司智慧停车项目前端、后端设备安装采购项目

3,576,874.09

3,898,792.76

9%

合计

13,116,013.91

14,146,814.53

/

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公开招标项目,主要工作内容为:配合业主单位完成一分公司智慧停车设备系统安装及维护项目技术服务支撑及施工劳务服务工作。

3)质量标准要求:验收合格。

4)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要求。

1.2  服务期限:

标段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完成服务,维护期2年。

标段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0个日历日内完成服务。

标段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0个日历日内完成服务。

1.3  承包方式:标段1:技术服务支撑;标段2-3:施工劳务服务。

1.4  标段情况:本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每个标段引入1家合作商,各标段间不互斥,允许兼中。

1.5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具体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如下:

标段1:人民币4,988,021.15元

标段2:人民币4,551,118.67元

标段3:人民币3,576,874.09元

 

2.※投标人资格要求

适用于标段1: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应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1.1)如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应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的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1.2)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同时应提供“事业单位在线(http://www.gjsy.gov.cn/)”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的查询结果(显示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办资金、证书有效日期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①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肆级及以上资质;③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证书。

2.2项目团队要求(以下人员均需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近半年内(2024年11月-2025年4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文件;不同标段人员可复用):

(1)投标人须至少配备1名现场项目负责人;

(2)除项目负责人之外,至少配备1名取得政府主管部门或者政府主管部门授权单位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另外配备足够的服务团队人员,团队总人数不小于5人。

2.3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信誉,最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未被各级征信系统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中国通服各级供应商负面清单,须提供信誉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

2.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控股股东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招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招标;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提供《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格式见招标文件)。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适用于标段2、标段3:

2.6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应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1.1)如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应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的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1.2)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同时应提供“事业单位在线(http://www.gjsy.gov.cn/)”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的查询结果(显示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办资金、证书有效日期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证书,并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7项目团队要求(以下人员均需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近半年内(2024年11月-2025年4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文件;不同标段人员可复用):

(1)投标人须至少配备1名现场项目负责人;

(2)除项目负责人之外,至少配备1名取得政府主管部门或者政府主管部门授权单位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另外配备足够的服务团队人员,团队总人数不小于5人。

2.8无事故证明:施工供应商须提供近2年(无事故时间范围包含2023年3月-2025年3月)由政府部门开具的《无事故证明》或由第三方机构出具且包含安全生产情况的《专项信用报告》。

【提示】办理《无事故证明》或《专项信用报告》,主要有以下几个渠道:

①供应商联系/咨询注册地的应急/安监/住建等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办理;

②广东、山东、四川、浙江、天津、海南、福建、上海、吉林、湖北、甘肃等地,可登陆当地信用中国官网下载“无违法违规证明”专用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出具范围包含“安全生产”);

(登录后查看)如投标人/参选人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存在安全生产事故记录的,将视为不通过资格要求;若上述未提及的地区政府机构明确不再出具《无事故证明》或类似证明材料,实在无法出具以上材料的,投标人/参选人须提供《无事故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2.9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信誉,最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未被各级征信系统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中国通服各级供应商负面清单,须提供信誉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

2.10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控股股东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招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招标;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提供《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格式见招标文件)。

2.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5月20日至2025年5月26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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