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R24017地块建设项目R24017地块建设项目桩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25-05-19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市崇川区法果路北、川果路西地块

2.1.2建设规模:新建住宅及配套用房,项目用地面积约24272平方米,地下工程规模以规划方案审查意见核定为准。

2.1.3合同估算价:约340万元。

2.1.4工期要求: 3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和发包人签发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具体详见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并具备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提供与本投标企业的有效劳动合同,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

特别提醒:①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二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结二级注册建筑师、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证书,该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②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约合同的能力;

3.3.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4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3.4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注: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合格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评审标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5年5月30日9时30分;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30日9 时 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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