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豫东南高新区第一供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一期)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2025-05-1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豫东南高新区第一供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一期)初步设计(项目名称)已由豫东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豫东南高新审批〔2023〕32号文批准建设,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303-411526-04-01-424671,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信阳豫东南供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企业自筹以及其他方式(资金来源),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投标实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豫东南高新区第一供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一期)初步设计。

2.2招标编号:豫东南建公开招标SZ[2025]006号。

2.3建设地点:豫东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4项目建设内容:豫东南高新区第一供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一期)建设规模6万m³/d水厂1座,取水浮船1座,中途加压泵站1座,输水管线约17.5公里,临时供水管线约600米。

2.5招标范围:豫东南高新区第一供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一期)初步设计编制以及相关服务工作等,包括但不限于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及设计概算,完成初步设计评审,以及相应的设计服务和技术配合。

2.6设计服务期限:30日历天。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和强制性条文。

2.8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2.9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条件: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3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具有给水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提供2024年5月以来任意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

3.4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财务报表)。

3.5信誉要求: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 (2016)285 号文件):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 (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不得参与此次的招标投标活动。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下载时间: 2025年05月20日至 2025年0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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