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云南省农业科学院高山经济植物研究所美自科研试验基地玻璃温室改造及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5-19
2.项目名称:云南省农业科学院高山经济植物研究所美自科研试验基地玻璃温室改造及维修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90,000.00 元。

5.最高限价:¥190,000.00 元。

6.采购内容:玻璃温室改造及维修,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工程内容。

7.工程地点:云南省农业科学院高山经济植物研究所美自科研试验基地(采购人指定地点)。

8.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质量验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其他标准、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9.合同履行期限:施工工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历天内完成;工程质量保修期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 1 年。

10.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3 年或 2024年任意 1 年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 1 年的,可提供自响应文

件提交截止时间前 3 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 3 个月的,可提供公司财务状况的情况说明;因国家相关保密规定不方便提供财务状况信息材料的,可提供相关保密规定的证明材料或说明。

3.供应商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 1 年期内任意 3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成立不足 1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任意 1 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供应商未对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8.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采购活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此部分由代理机构查询即可,供应商无需提供)。

三、获取采购文件
(登录后查看)时间:2025 年 5 月 14 日至 2025 年 5 月 20 日,每天上午09:00 分至 11:30 分,下午 14:30 分至 17:0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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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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