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至昭通高速公路工程机电设备(诱导标识)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2025-05-19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建设地点:凉山州。
2.2 工程概况:本项目G7611线昭通(川滇界)至西昌段高速公路起于G4216沿江高速公路春江枢纽互通,与G4216沿江高速共线16.217km(由沿江高速建设),于芦稿设枢纽互通脱离沿江高速,设金阳隧道穿越马鞍山,后沿西溪河两岸北行,经地落、联补、洛古电站至昭觉县设枢纽互通与乐西高速公路衔接,经昭觉县四开、洒拉地坡,设隧道穿越贡觉高山,经东河、西昌城市北外缘,于小庙设枢纽互通与G5西攀高速公路衔接,路线全长184.387km,按设计时速80km,路基宽25.5m的高速公路标准建设。本项目工可阶段全线设置互通10座,其中枢纽互通4座,一般互通6座,服务区3座,停车区3座;桥梁63.929km/143座,隧道59.433km/16座,桥隧比73.36%。批复路线全长184.8km,与G4216线成都至丽江高速公路公用约16.7km,新建里程16 8.1km。
2.3 招标范围:西昌至昭通高速公路工程机电设备(诱导标识)集中采购,主要设备内容包括:诱导标、标识等。(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4 采购数量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一:包件划分一览表。
附件一
包件划分一览表
序号 |
包件号 |
包件名称 |
供货周期 |
交货地点 |
限价(万元)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备注 |
1 |
YDBZ-01 |
诱导标识 |
2025年07月至工程结束之日(招标人有权根据工程的实际进度情况调整供货计划) |
凉山州西昭高速公路全线施工沿线或买方指定地点 |
453 |
5 |
数量清单表附后 |
说明:所投产品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的产品升级或停产等情况,由投标人负责并承担相应全部费用。
诱导标识数量清单表
序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技术要求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诱导标控制器 |
ZSZM-SDPC-02 |
套 |
492 |
|
2 |
诱导标(白色) |
ZSZM-SDPC-102 白色 |
套 |
17467 |
|
3 |
诱导标(黄色) |
ZSZM-SDPC-102 黄色 |
个 |
15415 |
|
数量合计: |
33374 |
注:
1)清单对技术参数进行了简单描述,具体见《主要设备技术规格书》(当招标文件的设备参数与《主要设备技术规格书》有不一致时,参数配置以《主要设备技术规格书》为准;技术规格书中未明确的参照设计说明和图纸),投标产品的技术标准不低于表内参数及技术规格书的要求,确保完整实现系统功能;如果招标文件中约定的任何质量、工艺标准或技术要求与现行适用的国家规范、标准、规程和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有任何矛盾或不一致,投标人应执行其中标准最高、要求最严的标准。
2)如因投标人原因导致集成系统缺陷由投标人承担后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的产品升级或停产等情况,由投标人负责并承担相应全部费用。
3)招标文件第六章中“6.2.设备材料总价明细价格表”、“6.3.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明细价格表”按此清单表的划分顺序报价。
4)以上物资设备招标数量、规格、型号在实施阶段可能有一定调整,最终实际需求数量、规格、型号应以买方下达的供货订单为准。
5)招标文件中没有明确表示的但对完成工程必须的配件及材料,应包含在中标人的报价之内,由中标人负责提供。
2.5 计划供货及服务期:
2025年07月至工程结束之日(招标人有权根据工程的实际进度情况调整供货计划及服务期限)。
2.6 包件划分
包件划分:本项目1个包件,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具体如下。
3.1 资质要求:
3.1.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除外),且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必须是一般纳税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 国家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的产品,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
3.2 质量保证能力:
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人所投产品的质量须满足招标项目设计要求,并符合国家现行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规程;需提供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
3.3 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21-2023年或2022-2024年,新成立公司不满足年限要求的,提供成立当年至投标截止时的材料)的财务未出现连续2年亏损状况,需提供有效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财务会计报告中所审计单位的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若不一致,应提供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公告或证明。
3.4 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相应的诱导标识生产和供货能力,投标人必须具有近五年内(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2条已正式开通的公共交通工程(高速公路、城市轨道交通、铁路)的诱导标识的生产供货业绩,每条业绩合同金额≥300万元。
业绩证明资料需提供合同复印件、结算单及发票(至少1批)、已投入使用的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应包括供货明细、合同总价等内容(合同复印件未提供供货明细和合同总价的视为无效业绩,合同原件备查)。
3.5 履约信誉要求:
没有处于四川省行政处罚期、中国中铁市场限制期内;没有严重不良记录(如: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招标人宣布取消投标资格等),并在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承诺函。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的截图为准);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的截图为准);未因产品质量问题受到相关行政处罚(以“信用中国”的截图为准)。同时要求企业出具对应业绩至少两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6 其他要求:
3.6.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投标。
3.6.2 投标人不允许有挂靠行为,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是挂靠的,投标人的投标将作废标处理,签订合同的,终止合同。投标人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所有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的所有费用、工程因此延误的所有损失等。
3.6.3 投标人以集团公司名义投标的,在投标文件中应明确实际承担供货任务的所属单位及该所属单位的供货业绩。
3.6.4 投标人不能出现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否决投标情形。
3.6.5 投标人是生产厂,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25年05月19日至2025年05月2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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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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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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