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研发总院)污水处理站技改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2025-05-19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污水处理站技改项目(重新采购)

1.2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3采购项目概况:为了满足采购人日常办公所需,需对污水处理站进行技术改造。

1.4成交供应商数量:

1.4.1 ■√一家

1.4.2 □/家

1.5其他:/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污水处理站喷淋塔设备的采购和安装。

*2.2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到货。

2.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付款方式:由采购人(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研发总院))与供应商(中选方)签订合同时确定,具体结算办法如下:

1)开发票与支付所用货币为人民币;

2)设备终验收合格,采购人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4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90%;

3)质保期满且经采购人质保验收合格后4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10%。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和条件:

3.1.1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采购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登记状态应为正常或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

(2)如供应商非本项目设备制造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制造商授权书或代理证明文件。

3.1.2业绩要求: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近2年(2023年01月01日至本项目开启会当日,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日期为准)具有2个类似喷淋塔业务相关且合同金额7万元人民币(含税)及以上。供应商应在报价文件中提供业绩对应合同等证明材料扫描件或截图,并承诺提供的合同真实有效,承诺格式不限(集中列示否决项响应情况表中明确响应的,视为有效承诺)。

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若有需要,采购人有权在合同签订前对合同等资料进行核查。供应商拒不提供,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有效信息,或补充后仍无法实现有效验真的,将视为提供虚假承诺,按照采购文件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3.1.3人员要求: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承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为其正式员工,非第三方或者退休返聘人员,承诺格式不限(集中列示否决项响应情况表中明确响应的,视为有效承诺)。成交通知书发出后,若有需要,采购人有权在合同签订前对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等资料进行核查。供应商拒不提供,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有效信息,或补充后仍无法实现有效验真的,将视为提供虚假承诺,按照采购文件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3.1.4财务要求:供应商应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承诺函详见附件)

3.1.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3)与本包件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包件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包件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为本包件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等关联关系;

(7)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报价资格;

(8)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9)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1)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2)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名录的;

(13)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4.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5月19日23时59分至2025年5月26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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