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新疆和田地区荒漠化治理项目造价咨询服务一标段预招标公告

2025-05-19
1.招标条件

新疆和田地区荒漠化治理项目,已由和田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铁建发展集团民丰新能源治沙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预招标,欢迎具有实力的单位前来参加报名投标。

预招标风险告知:本次招标为预招标,待取得相关单位批准且满足开工条件后执行该招标结果。若不具备前述建设条件,则不执行该招标结果。投标人参与投标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均不予补偿。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疆和田地区荒漠化治理项目造价咨询服务一标段(分成两个子项目:光伏治沙项目;生物治沙及工程固沙项目)。

2.2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民丰县境内。

2.3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包含生物治沙和光伏治沙,具体如下:

(1)生物治沙部分实施内容:种植防风林带、供水、供电、道路和场平施工。生物治沙区域外围建设宽度约90m的工程防沙带,工程防沙内侧设置防风林带,林带宽度约60m,以胡杨、新疆杨、沙枣等乔木为主。防风林带内侧设置田字格,以种植灌木和多年生草本植物为主。林间设置养护道路,林间道路两侧种植灌木梭梭和乔木胡杨、沙枣。田字格内计划种植苜蓿草、梭梭套种沙漠肉苁蓉等。

(2)光伏治沙部分实施内容:直流侧实际装机容量1299.65888MWp,共2096224块620Wp组件,交流侧容量1000MW。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668.7156公顷(含升压站、储能站、主进场道路,约25043.73亩,其中租赁面积为24953.87亩,永久占地89.86亩)。

注:上述实施范围和建设内容,最终以经批复(或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及发包人确定为准。

2.4项目总投资及来源:总投资额29.7亿元。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业主方要求。

2.6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至本项目全部咨询工作结束。

2.7招标范围:1)工程概算审核并结合现场实际提出项目优化建议;2)招标控制价编制;3)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4)配合审计部门审计;5)委托人委托的与建设过程造价控制有关的造价咨询工作。

(1)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内容包括:

①确定工程造价控制目标,制定控制实施细则;

②参加与造价控制有关的会议;

③根据工程进度编制工程用款计划;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完成工作量月报表,并提供当月付款建议书,经业主同意后作为支付当月进度款的依据;

④协助业主审核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相应调整造价控制目标;

⑤承发包双方提出工程索赔时,为业主提供咨询意见;

⑥与造价控制有关的其他服务。

(2)与建设过程造价控制有关的造价咨询工作:

①项目设计:对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内容进行经济核查;对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深度的经济性进行核查,核查限额设计和含量指标;提出对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经济评价意见;对招标阶段可能出现的单项、分项工程、材料、设备等的暂估价、暂列金,提出科学、有效、客观的建议及解决方案。

②项目招标:协助委托人审查项目设备、物资和材料采购,监理等服务采购是否严格履行招投标程序;招标、评标过程是否合法合规,是否依据招标结果签订合同,合同执行是否合规。协助委托人对本项目招标代理的审核工作;协助办理招投标手续。

③项目实施:审核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履行情况;审核施工(含各专业分包)、监理、材料、设备等合同价款;协助委托人进行与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工作协调;协助委托人进行施工图纸的会审,保证设计进度和质量满足工程建设的要求;全面审核工程的技术经济指标的合理性,分析施工设计图经济性,督促设计单位限额设计、优化设计,重要事项以书面形式提出咨询意见供委托人参考决策。审核项目全过程的项目总进度计划;协助委托人进行工程进度管理、工程质量管理、投资管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工程调试竣工交付管理;协助委托人监督监理单位委派到现场的总监理工程师及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是否满足要求;监督现场发生签证、索赔等的真实性和合理性;按照招标人约定的格式每月以书面的形式向招标人汇报工作;参加工程例会、造价例会,响应招标人要求报送相关经济技术文件。协助委托人起草合同协议书及参加合同谈判,在合同谈判和签约阶段以及合同执行过程中,提供合同管理咨询,提出专业性意见和建议。

④项目竣工验收:协助甲方组织竣工验收、向委托人移交竣工档案资料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法定证明文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1、2022、2023)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若成立不足3年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成立不足1年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情况说明】。

3.3项目人员要求:

3.3.1造价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须注册在本单位),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并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投标截止日前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3.2项目组其他成员配置要求: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不少于4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须注册在本单位),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并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投标截止日前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4信誉要求: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的网页截图)。

3.5本次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从2025年5月20日9时00分至2025年5月25日17时00分。

招标文件售价每包件5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