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和田地区荒漠化治理项目生物治沙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及水资源论证预招标公告
2025-05-19本招标项目新疆和田地区荒漠化治理项目已由民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铁建发展集团民丰新能源治沙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水文地质勘察及水资源论证进行公开预招标。
预招标风险告知:本次招标为预招标,待取得相关单位批准且满足开工条件后执行该招标结果。若不具备前述建设条件,则不执行该招标结果。投标人参与投标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均不予补偿。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民丰县塔克拉玛干沙漠边缘阻击战锁边固沙工程建设项目水文地质勘察及水资源论证。
2.2 建设地点: 本工程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民丰县境内。
2.3 建设规模:新疆和田地区荒漠化治理项目生物治沙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及水资源论证。
2.4 建设内容:工程治沙措施主要采用3道高立式阻沙障+草方格的组合;生物治沙措施主要是在迎风面同工程治沙,另加乔木和木的林带;修建道路,道路两侧采用为乔木和灌木的林带。
2.5 项目总投资及来源:项目总投资约10500万元,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
2.6 招标范围:在完成项目水文地质勘察、设计、钻井、资料提交等工作基础上,编制建设项目水源论证报告书(须满足办理取水许可手续要求),并协助业主单位办理取水申请许可并取得相关批复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述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水文地质勘察)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并具有该项目勘察业务所需的技术力量和各专业配备的技术人员以及技术装备(仪器、软件等设备)及技术应用水平,具有较好地解决工程中复杂技术问题的能力。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 须具有水文地质或相关水利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且近三年(2022年5月1日至2025年5月1日)具有组织完成过类似项目工程勘察业绩;(证明文件:须提供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及其负责设计的合同复印件)
3.3 投标人具有近三年(2022年5月1日至2025年5月1日)至少1个类似项目工程勘察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须提供清晰显示投标项目名称、盖章签字页等内容的合同复印件)
3.4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证明文件: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截图)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是否有投标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 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从2025年5月20日9时00分至2025年5月25日17时00分。
5.2招标文件售价每包件10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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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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