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梁河县粮油购销有限公司绿色仓储设施设备提升改造项目(监理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5-05-19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梁河县粮油购销有限公司绿色仓储设施设备提升改造项目(监理服务)

2.预算金额:8.91万元

3.项目编号:LHF

4.采购需求:本项目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

5.项目简介:本项目工程费用投资估算165万元,拟在梁河县粮油购销有限公司那线粮点1栋、2栋仓现有仓容10000吨的仓库进行提升改造。主要提升改造内容为:①外墙保温隔热和反射隔热涂料改造、防水防潮改造;②屋面加设防晒拱顶。

6.合同履行期限: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止。

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的设计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要求,确保设计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符合项目实际。8.质量要求:严格执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国家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9.报价方式:参考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计算下浮收取。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需提供下列资料:

1.1营业执照: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1.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须提供书面声明);2)供应商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提供①或②任意一项材料:① 2023年或2024年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或扫描件,成立不满1年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或扫描件,非营利性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或者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以符合财务会计制度为准;②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等级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需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等能证明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书面声明或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成立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说明或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信誉要求:①投标人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②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以上网站均由比选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在评审时查询,若比选申请人或法定代表人有不良信誉,视为不满足资格要求,比选响应文件无效。)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2025年5月20日-2025年5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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