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都区2025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林草有害生物防控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19受海东市乐都区林业和草原局(以下均简称“采购单位”)委托,拟对乐都区2025 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林草有害生物防控项目(采购项目编号:青海起达竞磋(服务)2025-217)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现予以公告,欢迎潜在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项目编号 |
青海起达 |
采购项目名称 |
乐都区2025 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林草有害生物防控项目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
总预算控制额度:490000元(大写:肆拾玖万元整)其中: 包1:46020元 包2:403980元 包3:40000元 |
项目分包个数 |
3个包 |
项目要求 |
磋商内容: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3、 经信用中国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包1供应商须具备: ①投标人为生产商的须提供有效的《农药产品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和《农药产品标准证》; ②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有效的《农药经营许可证》及生产商的《农药产品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产品标准证》;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5年05月19日 |
磋商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
2025年05月19日至2025年05月26日(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休息日、节假日除外)。 |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