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油测井华北测试分公司2025年外围项目区块设备搬迁运输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1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油测井华北测试分公司2025年外围项目区块设备搬迁运输服务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华北测试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中油测井华北测试分公司在塔里木油田、青海油田、大庆油田、西南油气田、长庆油田等市场进行地层测试、地面计量、生产测井天然气回收等施工作业需要使用卡车、板车、吊车、随车吊、污水车等设备进行设备搬迁运输服务,本项目估算金额1289.80万元(不含税)、1405.88万元(含税),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2家服务商。依据中标人排名先后顺序,按6:4的比例分配工作量。

2.2 服务地点:塔里木油田、青海油田、大庆油田、西南油气田、长庆油田等市场施工区域。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

2.4 招标范围及报价方式

序号

服务

区域

车辆要求

单台投标限价

(不含税)

说明

1

长庆油田等市场(乌审旗或招标人指定地点)

整车运输(卡车或拖车)(最大载重质量16吨以上)

10.75元/公里

卡车费用=重载里程*单价

吊车(8吨及以上)

作业单价:7.55元/吨·小时

行驶时 0.44元/公里

吊车费用=吊车吨位*调遣里程*里程单价+吊车吨位*作业时间*作业单价

   

随车吊(吊机8吨以上)

台班费1222元/次

随车吊费用(每次)=台班费+(单程里程-130)*10.5元/车.

随车吊费用(超过三天)=台班费*月自然天数

   

10.5元/公里

       

备注:

卡拖车费用:1、重载里程不足60公里,计费里程按照60公里计算;重载里程超过60公里不足90公里,计费里程按照90公里计算。

2、载里程超过90公里,按照以下方式计算;若重载里程(90公里及以下)小于等于空驶里程,计费里程按全程的50%计算;若重载里程(90公里及以上)大于空驶里程,计费里程按重载实际里程计算。(注:空载里程为装货前运输距离;重载里程为装货后运输里程;全程里程为空载里程+重载里程,吨位以招标人派车单吨位为准,不以承租人提供车辆吨位为准)

吊车费用:1、吊车费用=调遣费用+作业费用;调遣费用:调运起点(与施工地最近起点)至施工地的距离*吊车吨位*里程单价;作业费:吊车吨位*作业时间*作业单价。

工作不足4小时按4小时计算;超过4小时不足8小时按8 小时计算:超过8小时按实际工作小时计算,每天工作台时不超过8小时。计费吨位以招标人调度派车吨位为准。

随车吊费用:1、随车吊车费用(零星)=台班费+超里程*10.5元/车.公里;随车吊车费用(长期)=台班费*月自然天数。2、零星用车单程里程≤130公里时,服务价格按台班费计算;单程里程>130公里,服务价格为台班费+超出里程费用(超公里数*10.5 元/车、公里)。3、长期(超过整三个工作日后)租用随车吊按月自然天数结算,不计超公里费用。运输费用:台班费*月自然天数。调迁、拉运货物按卡车计费,装卸货物按吊车计费。

       

2

塔里木油田等市场(起点为项目部轮南基地或招标人指定地点)

整车运输(卡车或拖车)(最大载重质量16吨以上)

0.33元/吨.公里

卡车费用=重载里程*单价

吊车(8吨及以上)

作业单价:5元/吨·小时

行驶时 0.24元/公里

吊车费用=吊车吨位*调遣里程*里程单价+吊车吨位*作业时间*作业单价

   

备注:

卡拖车费用:1、实际单程运距×运输标准×计费吨位。空驶不计价。

2、运输标准优先按照拉运介质作为选取标准,计费吨位按照车辆标记吨位执行,车辆标记吨位包括车头准牵引吨位和车辆核定吨位(核定容积),货运半挂卡车和平板车按照车头准牵引吨位作为计费吨位;自卸车按照车辆核定容积计费,计费吨位=核定容积×介质密度;其余货运车型按照车辆核定吨位作(吨位以招标人派车单吨位为准,不以承租人提供车辆吨位为准)。  

吊车费用:1、吊车费用=调遣费用+作业费用;调遣费用:调运起点(与施工地最近起点)至施工地的距离*吊车吨位*里程单价;作业费:吊车吨位*作业时间*作业单价。调运起点必须事前与甲方沟通好。

工作不足4小时按4小时计算;超过4小时不足8小时按8 小时计算:超过8小时按实际工作小时计算,每天工作台时不超过8小时。计费吨位以招标人调度派车吨位为准。

       

3

西南油气田等市场(起点为项目组指定地点)

卡、挂、板

0.58

元/吨.公里

零散货物吊装

作业    8.25

调遣    0.35

元/吨.小时

元/吨.公里

   

挖掘机

315

元/小时

   

随车吊

1140

元/台班

   

洒水、供水、倒污水

0.75

元/吨公里

   

长途零散货物运输服务(超过500公里)

0.32

元/吨.公里

   

卡拖车费用:重载里程不足90公里,计费里程按照90公里计算;重载里程超过90公里不足90公里,计费里程按照90公里计算。

吊车费用:1、吊车费用=调遣费用+作业费用;调遣费用:调运起点(与施工地最近起点)至施工地的距离*吊车吨位*里程单价;作业费:吊车吨位*作业时间*作业单价。吊车起运点按照招标人指定的最近基地计算,不足60公里按60公里计算,超过60公里按实际里程计算。

2、工作不足4小时按4小时计算;超过4小时不足8小时按8 小时计算:超过8小时按实际工作小时计算,每天工作台时不超过8小时。计费吨位以招标人调度派车吨位为准。

随车吊费用:1、随车吊车费用(零星)=台班费+超里程*8元/车.公里2、零星用车单程里程≤80公里时,服务价格按台班费计算;单程里程>80公里,服务价格为台班费+超出里程费用(超公里数*8 元/车、公里)。

       

4

大庆油田油田等市场(起点为大庆市或招标人指定地点)

零散货物运输

0.33

元/吨.公里

零散货物运输(22吨)

588

元/台班

   

零散货物运输(30吨)

855

元/台班

   

零散货物运输(40吨)

937

元/台班

   

零散货物吊装

4.9

元/吨.小时

   

钩机

1810

元/台班

   

随车吊

1422

元/台班

   

井场清理、管具倒运

1552

元/台班

   

洒水、供水、倒泥浆

1038

元/台班

   

长途零散货物运输服务

0.24

元/吨.公里

   

1、零散货物运输:100公里以内按台班结算,超过100公里后按实际重载吨公里结算(运费=吨公里单价×重载公里数×车辆核定载质量);压车超过12小时按台班费50%结算;

2、车型以招标人调度派车为准,吨位按行驶证核定载质量计算;空载无调运费。

3、零散货物吊装:费用=调遣费+吊装费;调遣费=吊车吨位×调遣公里数×吨公里单价、吊装费=吊车吨位×工作时间×吨小时单价,工作时间不足4小时按4小时计费;超过4小时按实际工作小时计费,且不足30分钟不计时,超过30分钟按1小时计算,每天不超过8小时。吨位以招标人调度派车吨位为准,调遣费起始点从目的地临近的区、县或市的运输基地算起。

4、随车吊100公里以内按实际使用台班结算(以甲方路单签认为准),无调运费;超过100公里后的部分以实际重载吨公里结算(运费=吨公里单价×重载公里数×车辆核定载质量)。

5、)多用机:每天工作时间不足8小时或超过8小时,均按1天1个台班计算。

6、洒水、供水、返排液等罐车重载不超过50公里3趟1个台班,每天不足3趟按3趟计算;超过50公里不足70公里 2趟1个台班,每天不足2趟按2趟计算;超过70公里不足100公里1趟1个台班;超过100公里按吨.公里计费,无调运 费;倒运泥浆罐车1趟1个台班,无调运费。

7、)长途零散货物运输(超过500公里的零散货物运输)按“吨·公里”结算,具体车型吨位以调度派车为准,无调运费。。

       

最高投标限价包含但不限于人员、设备、设施、材料、车辆、QHSE、动复员、等停、待命、应急、消防、保险、管理、劳动保护、工农关系、风险、利润、油料、过路过桥费等全部费用,不包含增值税。

报价形式:本项目按结算比例形式进行报价。

结算比例: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在最高投标限价的基础上按照一定比例(投标报价结算比例)进行结算,投标报价结算比例百分比的分子保留两位小数,即:投标报价=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结算比例。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包含但不限于人员、设备、设施、材料、车辆、QHSE、动复员、等停、待命、应急、消防、保险、管理、劳动保护、工农关系、风险、利润、油料、过路过桥费等全部费用,不包含增值税。

2.6 结算方式及付款条件

双方按月以实际签认的工作量为依据,并以招标人最终审定的金额为准,招标人验收合格后,以银行转账或承兑汇票的方式支付该批次业务服务费用。中标人按招标人要求时间提供正规合法含9%增值税的专用发票办理结算。在合同履行期间,若国家税率政策发生变更调整的,合同的执行税率也随之进行相应的调整。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

3.2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括:普通运输。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政府文件扫描件。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4年1月1日以来承担并完成过与本项目类似业绩至少1项。提供业绩的有效合同主要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或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为准。未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为无效业绩,其投标予以否决。

3.4 财务要求

投标人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有能力承担建设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须提供2023或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报表附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

3.5 信誉要求

3.5.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3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3.6 人员要求

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1人,安全管理人员1人。所需提供证明材料:人员清单、身份证、劳动合同主要页或招标截止日前120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工伤保险(或意外伤害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雇主责任险)。

3.7 设备要求

主要设备:拟派本项目2025年外围项目区块设备搬迁运输服务项目至少9台,其中:卡车(车槽9.6米)或拖车6台,吊车(25吨以上)2台,随车吊1台。所需提供证明材料:车辆清单(内容:数量、出厂日期、吨位,车槽长度)、行驶本(行驶证中车辆所有人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扫描件。

3.8 其他要求

3.8.1 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未发生一般等级及以上交通事故交通及质量事故。(提供承诺书).

3.8.2 提供能够独立处理工农关系承诺书;提供不拖欠员工工资承诺书。

3.9 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5月20日8:00:00至2025年5月26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招标文件售价为200元人民币/标(包)段。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5月30日08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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