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苏里格气田开发分公司2025年产能建设项目场站地基承载力及道路工程试验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2025-05-19本招标项目 长庆油田苏里格气田开发分公司2025年产能建设项目场站地基承载力及道路工程试验检测服务 已由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 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苏里格气田开发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长庆油田苏里格气田开发分公司2025年产能建设项目场站地基承载力及道路工程试验检测服务,服务内容:对场站地基承载力检测点90个及配套原材料见证取样检验检测等,并出具真实的检测数据及检测报告。本次提供工作量为暂定工作量,具体工作量以施工图设计及招标人出具的交底单为准。
2.2标段划分:
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如下:
项目名称 |
具体内容 |
金额 (万元) |
备注 |
长庆油田苏里格气田开发分公司2025年产能建设项目场站地基承载力及道路工程试验检测服务 |
对场站地基承载力检测点90个及配套原材料见证取样检验检测等,并出具真实的检测数据及检测报告。具体工作量以实际发生工作量为准。 |
117.4481 |
不含税 |
说明:(1)本次提供工作量为暂定工作量。(2)因气田工程的特殊性及生产需要,若地质部署或设计方案发生变化时工作量将相应调整,具体工作量以施工图或设计方案以及招标人出具的交底单为准。
2.3招标范围:
场站地基承载力检测、道路试验检测及配套原材料见证取样检验检测等,并出具相应实验报告。详细工作量以施工图及现场实际发生工作量为准。
协助招标人办理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招标人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验收、审批、核准、备案或补偿等手续。
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施工场地及周边环境与生态保护全面负责。
具体以合同内容为准。
2.4服务质量标准:须遵循法律、法规,符合规范和标准要求及企业相关设计规定,检测结果真实有效。
2.5服务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乌审旗、鄂托前旗、鄂托克旗和陕西省榆林市定边县境内。
2.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6年6月30日。
3.1 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
具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包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检测;且具有市政道路工程试验检测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
3.3 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有效的财务会计报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其他组织如事业单位、分支机构、新成立的公司(2024年1月1日以后成立)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盖公章的年度财务报表或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4 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 1 项场站地基承载力试验检测和道路工程试验检测项目业绩。
3.5 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3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3.6机械设备及配套要求
满足项目建设需要,满足服务项目检测跟进要求,且承诺在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乌审旗设服务点。
3.7 人员要求
3.7.1 项目经理(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有3年以上相关专业检测试验工作经历(提供检测合同)。
3.7.2地基承载力检测人员至少3人:具有相关专业初级或以上职称,有3年以上相关专业检测试验工作经历(提供检测合同)。
3.7.3道路工程检测人员至少2人:具有市政道路工程或公路水运工程道路专业助理及以上检测师证书,有相关专业初级或以上职称,有3年以上相关专业检测试验工作经历(提供检测合同)。
3.7.4必须为本单位自有员工,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且在本项目不得相互兼任。
3.8 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其他要求
3.9.1 2022 年1月1日至截止时间未发生 较大 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环境事件和质量事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 5 月 19 日23时59分59秒至2025年 5 月 26 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4.2 招标文件按标段发售,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6 月 11 日 8 时 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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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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