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大田县太华镇小华村非遗民俗文化馆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5-19

项目概况

受大田县太华镇人民政府委托,对[350425]JSHC[CS]2025001、大田县太华镇小华村非遗民俗文化馆建设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大田县太华镇小华村非遗民俗文化馆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5月30日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425]JSHC[CS]2025001

项目名称:大田县太华镇小华村非遗民俗文化馆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00,000.00元

采购包1(大田县太华镇小华村非遗民俗文化馆建设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3,5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3,500,000.00元

磋商保证金:35,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B08990000-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

非遗民俗文化馆建设

1(项)

该项目位于太华镇小华村,利用现有建筑改造非遗民俗文化馆,配套建设乡村生活馆,植入大田汉剧、华溪稻草龙、汤泉花灯、魁城板凳龙等非遗民俗文化体验,总建筑面积880平方米。

3,500,000.00

建筑业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下达开工之日起150个日历日内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行业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乙级)以上,须提供资质证书。;(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并持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供应商应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负责人代表证明材料;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CA证书连同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及电子文件送达开标现场。。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绿色建材:适用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05-19至2025-05-26,(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录后查看)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5-30 10:00: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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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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