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南京海关龙蟠路6楼运行中心监控大屏改造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5-19
一 、 招 标 条 件

本南京海关龙蟠路6楼运行中心监控大屏设备更新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资金:15万元 , 招标人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南京海关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其他。

二 、 项 目 概 况 和 招 标 范 围

规模: 项目编号:0664-2540SUMEC6758D 项目名称:南京海关龙蟠路6楼运行中心监控

大屏改造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15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15万元,超过

最高限价的作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南京海关龙蟠路6楼运行中心监控大屏改造,具体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天内通过交付 项目性质:非政

府采购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南京海关龙蟠路6楼运行中心监控大屏改造

三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南京海关龙蟠路6楼运行中心监控大屏改造: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距磋商时间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份

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可

以不提供),或其银行出具的资信证书(复印件)(磋商前六个月内),或其2023年度或

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六个月(至

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

供相关证明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

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

本项目 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获取时间: 2025-05-20 09:00到2025-05-26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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