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九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万汇城商业3#-6#楼项目经理部聚苯板、挤塑板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5-05-201.1 项目概况:
万汇城商业3#-6#楼项目,本项目位于保定市崇阳路北侧,朝阳北大街西侧。
主要工程内容:总建筑面积(含地下车库)137480.94㎡。其中 3#楼地上 19 层,地下 1 层,建筑面积为 27072.7㎡;4#楼地上 18 层,地下 1 层,总建筑面积为 33693.51㎡;5#楼地上 13 层,地下 1 层,建筑面积为 17006.18㎡;6#楼地上 19 层,建筑面积为 24374.67㎡。
1.2 资金来源:业主计价拨款
1.3采购条件: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中铁十九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万汇城商业3#-6#楼项目经理部组织其对所需聚苯板、挤塑板物资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2. 采购内容
2.1 详见竟谈文件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
3.1.2供应能力要求:具有运输、装卸等能力,在2022年及以后没有发生过安全责任事故。
3.1.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三年(2022-2024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元(含)人民币。
3.1.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及保定市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或行业的最新标准及图纸要求。
3.1.5履约信用要求: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采购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采购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3.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以个人名义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在国家及地方有关主管部门禁止投标处罚有效期内的投标人;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不接受在中国铁建系统内投标、供应过程中不诚信、纠纷不断地供应商。
3.4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投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与投标承诺保持一致。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从2025年05月20日至2025年0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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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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