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环东海域滨海旅游道路(下后滨至刘五店段)工程生态补偿增殖放流项目公告

2025-05-19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
2、项目名称:环东海域滨海旅游道路(下后滨至刘五店段)工程生态补偿增殖放流项目
3、最高控制价:
合同包一固定总价为人民币壹佰捌拾万元整(¥1800000.00 元),斜带石斑鱼单价最高限价为 1.5 元/尾;
合同包二固定总价为人民币壹佰捌拾万元整(¥1800000.00 元),斜带石斑鱼单价最高限价为 1.5 元/尾;
合同包三固定总价为人民币贰佰壹拾万元整(¥2100000.00 元),日本对虾单价最高限价为 40 元/万尾;黑鲷单价最高限价为 0.5 元/尾。投标单价不得高于投标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4、项目需求:斜带石斑鱼、日本对虾、黑鲷等三类苗种,详见招标文件。

5、放流月份:2025 年 6 月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般资格要求

一般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投标文件签字代表(即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该代表的授权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应提供具有《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或《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

 

人公章,原件备查)。未提供上述证明文件或所提供证明文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4、投标人应具有本次采购苗种及其数量相应的亲本数量、育苗设施、生产能力以及技术保障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相应承诺函(格式自拟))。

5、本项目基本资格条件不再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改为采取“信用承诺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采购文件附件)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6、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提供证明材料或相应承诺函)。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8、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仍在期限内)或者被列入政府采购官方失信黑名单。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等3个网站无失信违法记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在评审时进行检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其

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处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即日起至 2025 年 06 月 09 日下午 15:00 时(北京时间)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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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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