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天水卷烟厂视频监控及周界报警系统维保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201.1招标编号:GZ250
1.2招标范围:
对天水卷烟厂所属在用视频监控及周界报警系统等安防设备设施开展日常检查、维修维护及保养工作,确保系统正常运行。目前现有视频监控系统3套,600个摄像头;电视墙系统1套;周界(电子围栏)报警系统2套,车辆出入管理系统3套,人脸识别(访客机)系统1套;包含前端和后端所有设备(如摄像头、服务器、解码器、交换机、硬盘录像机等相关附联设备及专用软件)。
1.3服务地址:天水卷烟厂生产区、烟叶醇化库及原料库。
1.4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周期二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到期,招标人组织人员对中选服务商维保质量进行综合评价,评价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
二、资金来源和最高投标限价
2.1本项目资金为100%企业自筹,已落实。
2.2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24.5万元/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招标项目投标。
3.2提供有效期内营业执照。
3.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
3.5提供本单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未有向烟草行业干部职工行贿行为记录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若存在行贿行为,则无投标资格)。
3.6提供本单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的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若存在相关记录,则无投标资格)。
3.7提供本单位在信用中国网查询的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记录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若存在相关记录,则无投标资格)。
3.8投标人未被列入烟草行业、招标人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止期限内(提供承诺书、若存在相关记录则无投标资格)。
3.9提供近三年无因违约、不恰当履约等引起的仲裁和诉讼不良记录的承诺书。
3.10提供针对本项目无围标、串标行为承诺书。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允许转变责任主体(提供承诺书)。
3.12禁止招标人干部职工投资入股的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
四、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
五、登记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05月20日09:00至05月26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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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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