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力建设天津市东疆综合保税区中欧班列综合配套示范中心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201、项目概况:项目占地面积32052.5平方米,建设1座钢筋混凝土结构停车楼,房屋建筑面积67594.12平方米,本项目共设置2035个停车位,其中室外场地设置17个,地上停车楼设置1964个。
2、采购范围:预拌混凝土采购。包括预拌混凝土原材料、生产成本、税金、合理利润、保险费、运输费、过江过路过桥费;包括货物出厂前所需进行的试验、检验费用,含试块所需二维码芯片购买费用;包括其他运抵至需方指定交货地点前的一切费用。响应人投标总报价应包含上述所有内容。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商品混凝土 |
m³ |
一批 |
规格型号详见附件 |
2 |
细石、抗渗 P6、抗渗P8、 补偿收缩、 微膨胀、早 强、防冻、 阻锈等添加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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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高性能膨胀 抗裂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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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3、交货时间: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4、交货地点: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新港八号与观澜道交口西南侧(天津保税区配套项目部)
5、质量要求: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及国家或行业规范标准要求。
6、天津市东疆综合保税区中欧班列综合配套示范中心项目商品混凝土材料招标控制价为 8563150.1 元,以上招标控制价为包含3%税点的含税价格。招标控制价=暂定工程量*固定综合单价,本合同为固定综合单价合同,结算时综合单价不变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必须为制造企业,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建筑业企业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证书,要求供应商具有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证书,还需拥有完整有效的三标管理体系认证,即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产品须取得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合格证书和检验报告。
2、响应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为确保产品交货质量,搅拌站距本项目工地运输距离不得超过30公里。
3、响应人近三年具有与本次采购产品相同或相近技术能力产品销售业绩不少于三个。
4、响应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响应人不存在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及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投标的情形,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要求参选人拌合站场地用地使用期限需保证在2026年中前有效,若租用到期需提供可续租证明。
8、要求参选人2024年底前,混凝土搅拌车使用纯电动、燃料电池车辆(绿牌车)比例不低于40%,2025年底前不低于80%。
9、要求参选人具有近3年内(2021年至今)3个大中型项目混凝土的供货业绩(且至少一项为东疆新区大型项目商品砼供应业绩),单个合同额300万元以上,并能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等证明资料。
10、本次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响应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的供应商位,请于2025年5月25日15:00前(北京时间)……获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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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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