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邯郸市峰峰矿区新能源汽车充电场站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2025-05-1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邯郸市峰峰矿区新能源汽车充电场站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已由峰峰矿区行政审批局以峰审批投资[2024]61号批准,招标人为邯郸市峰峰矿区滏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业主为邯郸市峰峰矿区滏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债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 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占比 100% ,财政资金占比 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投资 11051.97 万元;建设规模: 拟利用峰峰矿区现有停车场规划建设24个充电场站,安装直流充电桩设备352台以及相应储能、监控和照明等配套设施,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能力月8000辆/日;,建设地点: 峰峰矿区现有24个停车场 ,建筑功能: 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能力月8000辆/日 。

·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涉及的全部工程勘察、设计工作,设计内容包括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 。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54.6 万元。2.3 服务期限:□ 个日历天,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从招标人书面确认设计单位(团队)后 30 个日历天。2.4其他:后续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3、投标人(申请人)资格要求

·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  3.1.1 资质要求:(一)投标人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并具有 1)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2)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电力行业甲级及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变电工程、新能源发电、送电工程)甲级及市政行业(燃气、轨道交通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 2、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业绩指标规模要求不得超过本次招标规模);3、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

·  3.1.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二)拟派勘察设计负责人1、勘察负责人需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设计负责人需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 注册工程师,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2、自 年 月 日以来以设计负责人身份(□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业绩指标规模要求不得超过本次招标规模);3、 /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

·  3.1.3 其他要求:(三)其他1、投标人及拟派勘察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2、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勘察设计企业进冀信息报送”。3、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文件的获取

·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5-21 00:00:00至2025-05-27 23:59:59,……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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