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清远市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硬化工程增加停车位及装货点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2025-05-20
1.采购条件
本项目已由清远市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决策立项。(登录后查看)受清远市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清远市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硬化工程增加停车位及装货点项目进行谈判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清远市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硬化工程增加停车位及装货点项目。
2.2项目编号:M410100
2.3项目概况:清远市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绿化带铲除后硬化地面面积962㎡,雨棚搭建面积415㎡,其他区域维修。
2.4采购范围:本工程采用施工总承包模式,总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绿化带铲除后硬化地面面积962㎡,雨棚搭建面积415㎡,其他区域维修。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格书及工程量清单;(2)所有材料的采购、监造、运输、卸车、保管及安装;(3)所有工作范围内所需的其他内容等;配合施工手续的办理;负责项目的工程保险等项目管理和相关技术与服务工作;配合采购人最终竣工验收。除明确规定为采购人另行委托的范围外,其他所有子项工程均为响应人负责范围。
具体内容详见《清远市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硬化工程增加停车位及装货点项目技术规格书》(以下简称为《技术规格书》),《技术规格书》未注明之处参考原设计图纸(附原设计图纸)。
2.5项目地点: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银盏村泰基工业城13号清远市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厂区内。
2.6工期:总工期30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2.7进度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2.8质量要求: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能通过验收,具体详见《技术规格书》。
2.9质保期:12个月。
2.10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企业要求:响应人须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响应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明文件的扫描件,并编制在响应文件中)。
3.3业绩要求:响应人2020年1月1日(以合同时间为准)以来,在国内具有1项建筑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证明业绩的合同扫描件,并编制在响应文件中)。
3.4信誉要求:供应商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被暂停或取消谈判资格或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自行承诺,出具承诺书,并盖供应商公章)注:相关信息以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为准。
响应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信用中国网站”结果为准)。
3.5其他要求
3.5.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单位参加。
3.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谈判。存在该条款情况的,均按无效标处理。(供应商出具承诺书,并盖供应商公章)
4.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
4.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5月27日17时00分,……下载电子采购文件、答疑、补遗等有关资料。(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2本项目不收取采购文件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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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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