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电建水电四局西南分局陕西山阳抽蓄工程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2025-05-20
一、采购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南分局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采购管理中心以公开询比方式采购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计划使用项目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询比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陕西山阳抽水蓄能电站位于陕西省商洛市山阳县境内,站点距山阳县公路距离约20km,距商洛市公路距离约80km,距西安市公路距离约200km。水阳高速S30从下库址以北距离约7km处通过,福银高速G70从下库址以东直线距离约15km处通过。国道G242经过下库址,道路状况良好,对外交通便利。本工程为一等大(1)型工程,永久性主要建筑物为1级建筑物,永久性次要水工建筑物为3级建筑物,临时性建筑物为4级建筑物。上、下水库挡水坝、库盆、输水系统、厂房等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为20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1000年一遇,消能防冲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为100年一遇。

2、采购范围:本项目所需施工区污水处理设备(含整体设计方案、设备配置方案和系统运维方案)、整套系统的供货、运输、安装、管路、调试及技术服务均在采购范围内,污水处理后的水质取样送检及设备报相关部门检定验收合格、现场培训等能使设备达到出水水质要求前的一切服务,中标单位负责将整套系统调试达标后移交使用人。

3、采购数量: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暂估数量

备注

1

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

300m³/d

台套

2

国产

2

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

600m³/d

台套

1

国产

注:a、以上清单数量为工程暂估量,仅作为响应文件参考数量,实际采购数量可能与询比文件数量存在偏差,最终结算量根据工程需要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数量为准,若因投资计划、征地拆迁、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投资规模、工程量或供货时间发生较大规模改变,采购量相应调整,供应商应予以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b、投标人根据采购人提供的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分列报价;采购人有权根据现场情 况自行增减配置,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3.1、设备基础施工由采购方承担(投标人须提供详细的污水处理设备占地面积、土建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含价格)计算说明)。

*3.2、投标人负责设备在工地现场的安装调试、检测检验、试运行、现场验收等相关工作,包括负责编制安装设备所需的安装专项施工方案、污水处理专项方案及其它相关技术文件。中标人派遣技术人员到工作现场提供技术服务并负责在设备的施工现场对采购方技术人员进行培训。

4、交货时间:暂定2025年06月20日(实际以采购人现场通知为准)。

5、交货地点:陕西省商洛市山阳县板岩镇水电四局山阳抽蓄工程项目部施工现场指定地点,具体交货地点以项目部通知为准。

6、质量要求:乙方保证货物在装箱发货前经过严格测试,保证设备是全新的, 产品质量、规格参数和技术要求满足甲方要求且符合国家标准,详见《第七章 技术规范》

7、付款方式:合同价款的支付采用80%银行转账,20%承兑汇票或供应链,采用(半年期)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方式支付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贴息费用。

7.1设备价款的结算:先货后款,按月结算。

7.2正式采购合同签订后,乙方将设备交到甲方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安全技术检验完成,并经甲方现场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一次性开具设备全额 13%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甲方要求的结算资料,甲方在收到相关资料履行完内部挂账手续后 1 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设备总结算金额的50%,设备试运行3个月(试用期内的药剂由乙方免费提供)且无任何质量问题,甲方于3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设备总结算金额的40%,剩余10%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 12 个月(质保期为自设备试运行 3个月后无任何问题后,开始计算质保期),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无遗留问题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在工程验收之前如发生质量问题不免除乙方责任。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制造企业的,必须是依照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投标文件须附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扫描件)。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并具有生产制造企业出具的针对本询比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且其代理的制造企业须满足第1条中相关要求。

3、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污水处理设备的供货安装业绩不少于 3 份(至少有 1 份处理能力 100m³/d 以上的供货业绩),且签订单份合同金额在 100 万元及以上,提供相关证明资料(附合同扫描件,合同需加盖公章、签字、日期齐全)。

4、供应商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提供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企业的现金流量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5、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的投标。

6、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05月27日17:00前(北京时间)获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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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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