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中盐安徽红四方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电石渣运输采购公告
2025-05-20项目名称:中盐安徽红四方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电石渣运输采购
项目简介:中盐安徽红四方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所需原料电石渣自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塑”)运输至中盐安徽红四方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指定地点的工作。运输距离约112km。每年运输量约为1.5万吨。
二、报价范围及要求
1、报价范围:电石渣运输项目,包含运输、装车等工作。运输单位根据采购人要求及时完成装车、运输工作,不得影响华塑正常的生产。
本次运输项目不限定柴油车辆运输,电动货车也可参与报价。柴油货车需为国五标准以上车辆。
2、评审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报价法。
3、工合同期限:2年,采购人定期对供应商进行综合服务考核评价,合同期内考核评价合格正常运行,续签合同,评价考核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重新采购。
4、付款方式:1、月结,采购人收到成交单位交付的收货方签收单据及运输清单后进行核算,核实无误后成交单位开具9%运输增值税发票。
2、采购人于次月底前以银行承兑汇票或现汇方式支付供应商上月运费。
5、运输方式、运输费用(含保险费)承担:成交单位以合理方式运输,运输费用(含保险费)由成交单位承担。成交单位保证运输已完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要求,并承担由于违反规定要求的全部法律责任。
6、违约责任:
1、因一方不按本合同履行其义务导致对方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责任。
2、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双方协商解决,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及时提供有关证明。
3、供应商未按采购人要求时间组织运输,因货物迟延交货,给采购人客户造成的损失,供应商承担完全赔偿责任。如因采购人原因影响供应商不承担责任。
4、供应商运输过程中发生安全或环保事故造成等损失,采购人有权从合同履约金和运费中扣除不足部分进行赔偿。
5、供应商承运人提货时应认真做好数量、质量的交接验收,负责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防护,出现泼洒、损坏、短少、泄漏、变质、污染等质与量变化时,其责任及损失应由供应商全部承担。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期的营业执照以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普通货物运输资质及以上)(须附复印件作证明);
2、报价人须在报价文件中提供近三年内运输业绩合同至少1份(须附合同复印件作证明)。
3、报价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经营异常。
4、报价人未被列入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中。(此项报价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报价;否则,其报价无效。
6、若不同报价人所使用的IP地址(含报名IP、报价IP)相同,视为串通报价,并取消其为本项目成交单位资格。
7、报价人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报名方式及电子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8日10:00前(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