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新建小市村片区工业厂房项目的招标公告

2025-05-2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小市村片区工业厂房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常开管投备(2025)15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常熟经开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国有资金。常熟经开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新建小市村片区工业厂房项目(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虹桥路以北、电厂路以东地块

2.1.2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67359.56平方米(具体详见施工图纸)

2.1.3合同估算价:约22640万元

2.1.4工期要求:599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5年06月25日,竣工日期: 2027年02月13日

2.1.5 其他: /。

2.2招标范围:大型土石方、桩基、基坑围护、土建、水电、消防、通风、钢结构、幕墙、室外配套、防水、涂料、外墙保温、商品砼、预拌砂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起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拟承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绿化资质除外)。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指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单位时承接(完成)过单项合同造价13000万元(或以上)且建筑面积在40000平方米(或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有效期为:自单位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三年内有效。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05月20日08时30分至 2025年05月26日16 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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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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