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春江观澜西苑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郑州泰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自来水施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春江观澜西苑项目自来水施工工程。
2.2项目地点:郑州市惠济区。
2.3项目概括:春江观澜西苑,位于郑州市惠济区纪元路(苏屯路)南、鲁河路东。项目用地面积约43153.95㎡,总建筑面积约118316.77㎡,由12栋11层住宅、1栋18层住宅、1栋地上商业、配套用房及地下车库等组成。
2.4招标范围:项目自来水施工工程,包含但不限于自来水工程室外管网,车库自来水管网,主楼自来水立管及自来水表前后管道(以图纸界面为准),自来水泵房设备,市政接驳碰口,材料设备采购、运输及安装,设备调试及自来水工程验收通水,设备维护保养等内容,配合现场总承包方预留预埋问题排查,配合现场其他工序的穿插施工,设备参数符合图纸设计要求,材料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符合自来水公司验收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
2.5工期:12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满足甲方工作标准要求,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7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2.8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企业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须提供在本公司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及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3.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以上类似施工业绩1份(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
3.5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提供2023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的可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6信誉要求:
(登录后查看)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必须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所有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并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并对承诺事项负责)。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5月21日至2025年5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费500元整,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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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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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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