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县人民医院采购2025年医疗责任保险项目采购公告
2025-05-20项目名称:金沙县人民医院采购2025年医疗责任保险项目
预算金额(元):1240577.93
最高限价(如有)(元):1240577.93;
采购需求:金沙县人民医院采购2025年医疗责任保险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标项名称:金沙县人民医院采购2025年医疗责任保险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240577.93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金沙县人民医院采购2025年医疗责任保险项目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金沙县人民医院采购2025年医疗责任保险项目: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等属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证明材料。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合法有效的经法定审计机构审计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报表须加盖审计机构章)或投标供应商近1个月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近1个月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投标担保函。1.3提供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自行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1.4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发生并缴纳的完税凭证或银行回单原件(凭证或回单须标明有本款要求的税种方为有效)。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即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申报证明原件或加盖税务机关公章的申报表或自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的已申报报表(加盖投标供应商印章)。1.5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以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社保资金收据凭证或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本单位社保缴纳花名册或向税务机关缴纳社保费的完税证明或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其他社保缴纳证明为准)。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自行提供声明函;1.7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供应商应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完整的信用报告”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时间段。);1.8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会议的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法人身份证明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会议的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已落实,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3.本项目特殊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会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3.2投标供应商属于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必须出具具有法人资格的商业保险公司的授权书,商业保险机构总部同意分支机构参与当地医责险业务。且供应商如为保险公司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的,保险总公司只能授权一家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参加本次投标。(授权委托书格式自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21日00时00分至2025年05月28日23时59分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6月0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6月09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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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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