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梅东水系景观生态修复工程——西舍漾公园景观工程 资格后审招标公告

2025-05-20
1.招标条件

梅东水系景观生态修复工程已湖州太湖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以湖太旅【2019】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湖州南太湖市政建设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湖州园林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湖州南太湖市政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西舍漾公园景观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梅东水系景观生态修复工程——西舍漾公园景观工程投资估算约4660万元,工程概算约385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约471.2582万元,本次招标项目建设规模:梅东水系生态修复工程包括乌程街东侧沿河、乌程街西侧以及震泽路沿河等三段生态修复工程以及森林公园、西舍漾公园等两个公园景观工程,总面积约133020 m²。其中,西舍漾公园景观工程面积约17770m²。建设内容为绿化、园路、广场、木平台、步行桥及平台的公厕、亭子等建筑设施;(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建设地点:湖州市南太湖新区,西邻莫家田路,东接浮霞路。

2.2招标范围:包括市政道路工程、绿化工程、市政给排水工程、市政给水工程、景观电气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471.2582万元。

2.3施工总工期:150日历天(具体以业主的开工令为准)。

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否

2.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业绩;

☑3.8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和B证必须在有效期内,本项目不接受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的项目负责人参与投标,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

(三)其他:

☑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人数1名;【注: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5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4.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4.3□技术标暗标形式;☑技术标非暗标形式;□不设技术标形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6月10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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