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湖南路街道助老车站设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5-20
一 、 招 标 条 件

本湖南路街道助老车站设计采购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

为国有资金:10.6万元 , 招标人为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政府湖南路街道办事处 。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其他。

二 、 项 目 概 况 和 招 标 范 围

规模: 1.项目编号:CTZB25004 2.项目名称:湖南路街道助老车站设计采购项目 3.预

算金额:人民币10.6万元 4.采购需求:湖南路街道助老车站设计采购项目,具体详见第四

章采购需求。 5.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6.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磋商。 7.本项

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湖南路街道助老车站设计采购项目

三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湖南路街道助老车站设计采购项目: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

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3 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

务报表(如为新成立的公司,应提供公司成立之后的财务报表)或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6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响应截止时间前 6

个月内,由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

磋商担保函,或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

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

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

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

承诺书》;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7)《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

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

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①)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

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100%。 ②本项目要

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0%。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

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本项目 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获取时间: 2025-05-21 09:00到2025-05-26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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