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泰山隆安煤业有限公司2025年度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20
一、采购条件

本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泰山隆安煤业有限公司2025年度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已由总经理【2025】第1次党总支【2025】第4次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泰山隆安煤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为了确保我矿电力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及时发现设备存在的隐患和缺陷,防止设备损坏和事故发生,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及行业内相关规定,委托专业机构对我矿所有高压电力设备进行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

2.2采购范围:对我矿151台高压配电设备(含35KV设备)、14趟高压电缆、3台主变、29台干式变压器、1套接地电容电流、若干绝缘用具进行电气预防性试验。

2.3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合同签订后5天内完成电气预防性试验工作,试验完成后,根据试验项目结果出具相关报告。

2.4服务地点: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泰山隆安煤业有限公司

2.5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要求,对设备进行的检查、试验或监测,也包括取油样或气样进行的试验,及时发现运行中设备的隐患,预防发生事故或设备损坏。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供应商资质要求:须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试类)四级及以上;

3.3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承担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2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电气设备试验业绩。

类似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与类似业绩对应的任意一张结算有效发票。

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发票要求: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并附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3.4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谈判采购活动。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05-20 17:30至2025-05-23 17:30。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5-05-29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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