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服务类班车)华电佛山能源有限公司2025-2027年生产维护外委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20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佛山公司2025-2027年生产维护外委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华电佛山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高赞村顺创路18号之二。
2.2 项目规模:华电佛山能源有限公司(下称“佛山公司”)下有三水、顺德二站,分别位于三水区乐平镇和顺德区杏坛镇,其中三水站装机2×59MW+1×47.5MW,顺德站装机2×59MW+1×45.5MW,分别于2018年12月、2019年3月投产运营。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025年08月01日-2027年07月31日。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设备检修、维护- 2025-2027年生产维护外委(CHDTDZ041/18-QT-20901):负责生产和附属生产设施及生活设施的维护检修及定期工作等工作。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须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修类二级及以上)。
3)投标人须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1级)或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锅炉B级及以上),且资质在有效期内。
9.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2项国内LM6000级及以上燃机机组或300MW及以上燃煤机组整机维护合同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0.招标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05-20 16:00到2025-05-30 17:00。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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