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道路照明节能改造及运维项目采购公告
2025-05-20项目编号:JSZC
项目名称:高新区道路照明节能改造及运维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所投节能收益分成比例不得高于78%为最高控制价,否则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对丹阳市高新区范围内的路灯变压器、控制柜、灯具及数据中心进行节能升级改造并运维
合同履行期限:建设改造期60天,运维期8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1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11〕300 号);
2.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要求,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应当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磋商文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 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证类别和等级:承装类五级、承修类五级、承试 类五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注册证书(机电工程)
3.合格的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证 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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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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