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堂湖片区污水管网完善工程(二期)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20一、招标编号:CZ
二、项目名称:天堂湖片区污水管网完善工程(二期)EPC总承包项目
三、项目实施地点:池州市主城区
四、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池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贵池区长江南路与石城大道交叉口红森国际大厦B座15层
六、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七、项目概况、投资规模:
建设规模:天堂湖片区污水管网完善工程(二期)EPC总承包项目主要内容包括:市政管网改造(齐山大道以东、永明路以北、陵阳大道以南排水管网改造及混接点整治),市三院污水提升泵站及配套管网,老管废除工程(沙济路、致远路、永明路等周边污水管网改造及废除工程),污水管网进厂分流控制井,片区配套市政管网排查检测和污水处理系统监测评估及效果评价等内容。本项目排水管网最大管径为1.5m。
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5500万元。
项目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设计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合格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其他:无
八、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超长期特别国债
项目出资比例: 100%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九、计划工期:
9.1设计周期(即投标函中的设计周期):60日历天:【中标通知书发放后6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工程的勘察、物探、管道清淤检测、测绘、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审查)】(即投标函中的合同签订后 6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工程的勘察、物探、管道清淤检测、测绘、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审查)。
9.2.总工期(即投标函中的施工工期):200日历天。
十、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设计资质须满足以下要求之一: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③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及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④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
(3)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其他要求:/
2、拟派负责人要求:
(1)设计总负责人要求:须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和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且在投标单位注册【提供2025年2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社保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材料或有社保主管部门盖章的网页系统打印件)】。
(2)施工总负责人(总项目经理)要求: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开工时施工总负责人(总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管理岗位,并且在投标单位注册【提供2025年2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社保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材料或有社保主管部门盖章的网页系统打印件)】。
(3)其他要求: /
3、是否接受联合体: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义务,明确牵头人(本项目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负责招标文件领取、投标文件的编制和签署、参加开标会议、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和招标人的其他要求;
(2)联合体各方独立承担各自在协议书内约定的责任。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
(3)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的资质,在联合体协议中应明确各成员所承担的任务。
十一、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安装、工程施工、竣工图编制、项目验收、移交直至交付招标人使用及缺陷责任期维护等所有工作和相关技术服务。
十二、标段数:1 个
十三、公告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20日
十四、项目开标时间: 2025年06月10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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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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