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福泰园商品住宅小区项目基坑变形及主体变形监测招标公告通知

2025-05-20

福泰园商品住宅小区项目基坑变形及主体变形监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福泰园商品住宅小区项目基坑变形及主体变形监测,项目资金为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忻州市城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267860.61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84006.17m2,地下建筑面积 83854.44m2。本项目为其中的基坑变形及主体变形监测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分为1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福泰园商品住宅小区项目基坑变形及主体变形监测,标段(包)内容:基坑变形检测:基坑顶部水平、垂直位移布设31个观测点:基坑周边地表位移布设13个观测点;主体沉降观测:共布设221个观测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1项目编号:SZ2……

2.2服务期限: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完成止;

2.3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

2.4项目所在地:春潮街以南,七一北路以西,龙翔街以北,宁远路以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测绘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资质,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专业服务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提供本单位近三个月为其缴纳的有效社保证明;

3.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严重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为准);

3.5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6投标人须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次缴纳税收证明(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3.7投标人近三年内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的服务业绩(以双方签订合同协议书,近三年指2022年5月至今);

3.8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②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③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3.9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05月19日19时00分至2025年05月26日19时00分(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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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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