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西安新长安广场二期项目全面物业管理服务委托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20
1、采购项目的名称、预算金额:

(1)采购项目名称:西安新长安广场二期项目全面物业管理服务委托项目

(2)最高限价:人民币5000万元。其中,物业管理酬金最高限价为10万元/月;物业管理总成本(不含物业管理酬金)最高限价为4660万元。招商运营管理酬金首年计取比例上限为:项目平均出租率为55-65%(含)的上限为1%(含)、65-75%(含)的上限为1.5%(含)、75%以上的上限为2%(含)。招商运营管理酬金上限为120万/年(含)。超出以上对应部分限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2、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西安新长安广场二期项目全面物业管理服务委托项目

(2)服务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首年前两个月为交接期,后34个月为全面物业管理服务期限(详见第四章 合同条款,“如经过甲方考核,乙方各季度考核得分平均值≥90分,经甲方确认,本合同可按原合同条款延续三年。”)。

(3)项目地点:西安市。

注:具体详见“第五章 技术需求书”。

3、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由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4)投标人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需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不得是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其分支机构;

(6)资质及案例等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起)具有不少于3项、位于中国重点城市(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沈阳、大连、长春、哈尔滨、南京、杭州、宁波、厦门、济南、青岛、武汉、广州、深圳、成都、西安、石家庄、太原、呼和浩特、合肥、福州、南昌、郑州、长沙、南宁、海口、贵阳、昆明、拉萨、兰州、西宁、银川、乌鲁木齐)的建筑面积6万平米及以上写字楼或写字楼及商业综合体项目的物业管理服务经验;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须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售价为500元人民币。

(2)购买采购文件的时间:

时间:2025年5月20日至2025年5月27日,每天9:00-11:30,13:30-16:3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