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平县教师发展中心(修缮改造)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5-05-20项目名称:金平县教师发展中心(修缮改造)。
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最高限价:18.556887万元。
资金来源:自筹。
谈判范围:金平县教师发展中心(修缮改造)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项目地点:金平县城区第三小学校园内。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谈判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①谈判申请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法人及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谈判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信用记录查询由招标代理机构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负责查询、存档并统一提供给谈判小组,若谈判申请人弄虚作假一经核实拒绝其参与谈判活动;
②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供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单位存款证明。新成立企业自行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存款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提供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或提供国家税务局开具的“无欠税证明”)。新成立的单位,可提供情况说明,此项不作无效响应条件;
②提供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单位,可提供情况说明,此项不作无效响应条件。
1.5参加谈判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谈判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时间: 2025年05月21日至 2025年05月23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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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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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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