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烟草公司镇雄县分公司2025年食堂业务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20一、招标项目概况及编号:
1.项目名称:昭通市烟草公司镇雄县分公司2025年食堂业务外包服务项目。
2.招标内容:由服务商派出专业厨房工作人员、服务人员向镇雄县分公司8个职工食堂提供日常一日三餐用餐服务,主要包括:食材保管、食材清洗、加工及配菜、烹饪,食堂及食品安全,餐厅、厨房及食堂楼层卫生,餐厅油烟管道、排污管道保洁,餐具及设施设备清洗等所有与职工食堂供餐业务服务有关的工作,满足各个食堂职工、外来客餐、会议用餐等供餐需求。食堂场地及所需的后厨设施设备、餐具、燃料、食材等由镇雄县分公司提供,服务商负责日常管理及使用。
3.招标编号:YNZ(登录后查看)
4.中标单位数量:1家。
5.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6.服务地点:
6.1机关职工食堂:镇雄县南台街道办事处南台路3号,每天约30-50人就餐。
6.2基层部门职工食堂:
(1)赤水源烟叶工作站职工食堂:镇雄县赤水源镇洗白街上,每天约23人就餐;
(2)场坝烟叶工作站职工食堂:镇雄县场坝镇街上,每天约11人就餐;
(3)以勒烟叶工作站职工食堂:镇雄县以勒镇街上,每天约28人就餐;
(4)大湾烟叶工作站职工食堂:镇雄县大湾镇街上,每天约20人就餐;
(5)母享烟叶工作站职工食堂:镇雄县母享镇街上,每天约25人就餐;
(6)坡头烟叶工作站职工食堂:镇雄县坡头镇堰塘村街上,每天约10人就餐;
(7)果珠烟叶工作站职工食堂:镇雄县果珠乡街上,每天约22人就餐。
7.该项目最高限价(含税):人民币58.53万元,大写金额:伍拾捌万伍仟叁佰元整。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1.服务时间:
1.1工作时间:
法定工作日(因工作特殊原因,需在周末及法定节假日提供服务的除外)。
1.2供餐时间:
早餐:7:30-8:20;中餐:12:05-12:50;晚餐:17:40-18:40(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后供餐的以通知为准)。
2.服务要求
2.1供餐方式及标准
2.2机关职工食堂:原则上实行分餐制,以自助餐为主,因工作需要,需提供桌餐服务的,以食堂管理部门通知的人数及标准执行。
(1)早餐标准:以米线、面条、抄手、鸡蛋、现磨豆浆为基本,臊子类型不低于两种,法定工作日搭配至少一种不重复的馒头、破酥包、稀饭、饵块、汤圆等;
(2)中、晚餐标准:菜品为三荤两素一汤,主食为米饭,每周搭配至少一次包谷饭或荞饭,法定工作日搭配至少一种不重复的泡菜。
2.3基层部门职工食堂
就餐方式根据所属基层部门职工人数及工作实际,采取自助餐与桌餐相结合的方式提供全年一日三餐供餐服务,供餐方式及标准按照基层食堂管理部门具体要求执行。
3.食材使用及烹饪
根据食堂管理部门采购食材,做到先进先用,后进后用,不使用腐烂、过期食品食材;科学搭配食材,预防食物中毒;在不浪费的前提下,确保供餐菜品新鲜卫生、量足可口、绿色安全、菜品味道适合本土大众口味。
4.厨房专业工作人员、服务人员基本要求
4.1服务商派出的厨房专业工作人员、服务人员上岗前须持有有效的《健康证》,符合国家法定年龄,讲究卫生,无不良嗜好,无禁忌症、厨艺过硬,责任心强;
4.2服务商自行为派出的厨房专业工作人员、服务人员提供工作装备,工作时间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和防痰口罩。
5.卫生管理要求
5.1机关职工食堂:负责餐厅、厨房、餐具、炊具、厨房设施设备、油烟管道及排污管道和机关职工食堂所在层的书吧、楼道、卫生间等日常卫生保洁,每月至少开展1次卫生大扫除;
5.2基层职工食堂:负责餐厅、厨房、餐具、炊具、厨房设备及油烟管道等日常卫生保洁,每月至少开展1次卫生大扫除;
5.3厨房专业工作人员、服务人员不得在厨房内吸烟(含电子烟);
5.4做好涉及职工食堂方面的爱国卫生运动迎检准备工作,确保检查达标。迎检准备工作由服务商负责完成,需添置的相关设备由甲方负责,因服务商迎检准备工作不到位,导致产生卫生清理费用的,由服务商全额承担。
6.厨房设施设备、餐具等使用及管理要求:服务商应加强对各个职工食堂厨房设施设备、餐具管理,因管理不善造成丢失的由服务商按折旧价格赔偿。在使用过程中因操作或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损毁的由服务商负责维修或按折旧价格赔偿。因正确使用产生的自然损耗、故障的服务商不承担责任。
7.服务人员数量要求:在确保不影响各个食堂职工就餐时间的情况下,由服务商自行确定服务人员数量。
8.服务商须与使用的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并按人员数量向甲方提交一份原件,由甲方存档备案。
9.服务商须为使用的服务人员购买保险(包括但不限于五险),其中:须向甲方提交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购买依据,由甲方存档备案。
10.服务商不能利用职工食堂资源对外提供就餐服务。
11.服务商必须服从各个职工食堂管理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指导及评价,并向食堂管理部门提供合理化建议。
12.服务商派出的厨房专业工作人员、服务人员的工伤风险,由服务商自行承担。
13.因意外事故或作业安全问题引发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服务商依法承担相关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4.治安事件的责任认定,以公安部门裁定为准;非治安事件的责任认定,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以仲裁或诉讼方式认定。
15.服务评价
15.1服务评价方式:
(1)过程评价:
采取不定时抽查评价方式进行,如发现现场卫生、食材管理、厨房设施设备管理及厨房设施设备使用过程安全隐患等问题,一次扣减当月服务费200.00元。
(2)月度评价:
由涉及职工食堂管理部门对服务商的服务运行情况实行“百分制”逐月评价,归口管理部门根据各个职工食堂管理部门的评价结果,逐月进行汇总计算评价平均分,服务商每月的评价平均得分在85分及以上全额支付当月服务费,低于85分的,每少一分,扣减当月服务费的5%。
(3)履约保证金:服务商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须交纳履约保证金3万元,按约履行结束后无其他履约服务问题,招标人以银行转账方式无息退还。
16.因烟草行业政策变化,若需对基层职工食堂撤减的,按照每月实际支出服务人员服务费进行扣减。
三、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及交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投标人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3.信誉要求:①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书面承诺书);②投标人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违法记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无犯罪正在执行期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结果为准);③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如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从其他渠道查实投标人有违法或失信行为的,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如招标人在开标前、开标/评标过程中、开标后、合同履行阶段等任何时期,通过任何渠道查实投标人(中标人)有行贿或违法失信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单方面取消该投标人(中标人)的投标(中标)资格,已经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在上述过程中产生的一切损失,由该投标人(中标人)承担。
④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未被烟草行业采取禁入措施,未被招标人列入不合格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招投标活动,否则均按无效处理(提供书面声明函);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声明函或承诺书)。
五、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5月21日至2025年05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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