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龙建科工(黑龙江)有限公司建筑钢结构加工厂钢结构物流运输服务采购项目招采公告

2025-05-20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龙建科工(黑龙江)有限公司建筑钢结构加工厂钢结构物流运输服务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CG-

1.3采购内容:

序号

物资名称

单位

出发地

结束地

运距

重量

预算单价

(元/吨)

预算总价(元)

1

物流运输服务

哈尔滨市牛家工业园区建筑钢结构加工厂

吉林省松原市项目现场

约220公里

3474.15

150.00

521,122.50

总计

 

521,122.50

备注:预算价含税(9%)、含装车运输、协调、道路维护等所有费用。
最终结算量以运输完成后甲、乙双方签证工程量为准。

1.4质量标准:必须按采购方要求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其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相关的国家、行业标准。

1.5交货方式:运输时间为2025年5月30日-2025年9月1日,供应商负责组织运输车辆,按照采购方要求,送至指定地点。

1.6交货地点:吉林省松原市项目现场

1.7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1.7.1运输车到达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后,由采购方认可的单位接收质量证明文件,并对物资进行验收和试验,由采购方开具运输票据、安排管理人员组织卸车并配备机械集中存放。保证货物完好无损送达目的地。材料装车、运输过程中的人员、车辆安全由供应商承担。若经检验不合格,成交供应商应在7日内无条件退货及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采购人有权更换供应商。

1.7.2采购人在验收中如发现物资的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善保管物资的同时,自收到物资后30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书面异议;由此产生的保管、保养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异议后,应在2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否则,即视为默认采购人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1.7.3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即可,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承运方承运后视为包装符合要求。

 

1.8付款方式:运输服务费的结算,供应商在施工过程中按照结算入账情况,及时支付资金,保证采购方的施工生产。以项目实际支付为准。

4.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4.1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项目采购内容的生产厂商;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3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和重大法律纠纷;

4.4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算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ww.court.gov.cn/wenshu.huml)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加本项目;

4.5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4.6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无失信记录;

4.7列入到“龙建科工(黑龙江)有限公司不良供应商黑名单”中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

4.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参加竞价,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4.9道路运输许可证;

4.10企业自有或长期合作的运输车辆需满足四超设备运输需求,至少拥有 10 辆及以上适合超长、超宽、超重、超高特种大型物件运输的专用车辆,包括低平板半挂车、伸缩式平板车等,车辆技术状况需符合国家一级标准,并提供近一年内车辆行驶证、年检合格证明等相关材料。

4.10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价。

5. 意向供应商报名

5.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05月21日9时00分至2025年05月2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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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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