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县富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整体式垃圾压缩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20本招标项目东海县富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整体式垃圾压缩机采购项目已批准采购,项目业主为东海县富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国有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东海县富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东海县富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整体式垃圾压缩机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整体式垃圾压缩机3台,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需求。
2.2交货地点:连云港市东海县经济开发区;(具体位置由招标人指定)。
2.3交货期:合同签定之日起2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最高投标限价:75万元人民币,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将按无效标处理。
3.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与采购货物相适应的资质、资格等要求:
3.4.1 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4.2投标人近 3 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采用信用承诺方式(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3.4.3投标人承诺不采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落后设备。
3.4.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7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2025年5月20日至2025年5月26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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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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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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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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