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2026增城区污染源在线监测监管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20项目名称:2025-2026增城区污染源在线监测监管技术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6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6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
数量 |
备注 |
2025-2026增城区污染源在线监测监管技术服务项目 |
1项 |
对增城区纳入国家和省市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管理的企业(包括服务期内新增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联网的企业)开展运行管理技术服务工作。 |
注:1)投标人必须对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且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6月15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书面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全部服务的承接方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依据《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3.2供应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根据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主体信用记录信息进行查询(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3投标人符合以下列情形: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3.4投标人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5月20日至2025年5月27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人民币3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6月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6月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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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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