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江西省赣州市第五人民医院零星维修项目的电子化招标公告

2025-05-21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SN(登录后查看)

项目名称:赣州市第五人民医院零星维修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000000.00 元

最高限价:3300000.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人民币)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赣市购2025F001386376 赣州市第五人民医院实有资金项目 1 4000000.00元 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730个日历天内完工并通过验收或实际结算金额达到3300000.00元,满足其中之一视为合同内容已完成,合同约定的期限结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承接本项目服务的企业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2 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对应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5.2.1 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2.2 具有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2.3 外埠来赣施工单位应根据《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号)要求办理企业进赣信息管理系统登记。(投标文件中提供能够有效充分反映企业备案(包括人员备案)成功的网页截图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截图数量不限)。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22日 至 2025年05月29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3:00至23: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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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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