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第八工程分公司公铁两用道岔闪光焊正一体机组采购招标公告

2025-05-20
1.招标条件
为满足我公司所承建国铁项目道岔接头闪光焊接及正火需要,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第八工程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单位”)决定对施工所需公铁两用道岔闪光焊接正火一体机组织公开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所需设备已具备招标条件。具体情况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本次招标采购的设备主要用于我公司承建的巢马铁路、西十铁路、阜淮铁路等项目道岔内接头及岔前、岔尾接头焊接及正火施工,公铁两用车主要作为运输动力设备为焊轨机组施工现场移动及长途转运提供动力。交货地点根据实际施工需求以具体通知为准。

2.2招标内容:(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包件划分、报价说明等,详见附表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件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同类招标设备出售经验的相关组织,具有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服务优质、和招标单位两年以上未发生任何不合理纠纷的,具有一定规模的设备出售方。

3.1.2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设备质量应满足国家、地方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文件要求(标准不统一时,以高标准为准);具备相应检测证书、合格证,具有履行设备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具备提供设备需要的资格或资质。

3.1.3出售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类似报价设备近两年的出售业绩。

3.1.4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内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报价状态;近两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事件;不接受在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中国中铁或中铁四局处罚期内的报价单位。

3.1.5其他要求: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被承租方业主通报或禁入的限制申报。

3.1.6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报价: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供应商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报价资格被取消状态;(2)在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有不良记录的。

3.1.7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在同一包件中报价:
(1)两个及以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2)集团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关系(包括直接控股和间接控股的情形)。

3.1.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2专业条件
根据设备性质、市场资源配置及工程项目特点,设置以下专业条件:
(1)满足通用条件的设备供应商;
(2)提供的设备必须处于完好状况、技术状态保持良好、运转良好;焊正一体机组能够与公铁两用车完全匹配固定安装; (3)满足项目部对于方案编制、设备安装报验、使用登记备案的编制的要求;
(4)能够根据招标单位需求提供相应的设备设计、制造、使用、维保等具体资料;
(5)可开具可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 5月 25日 22时 40分前,……获得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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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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