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吐哈油田2025年鄯善、吐鲁番、三塘湖、准东采油管理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与环境应急预案服务招标公告

2025-05-2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吐哈油田公司,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吐哈油田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背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及《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安全环境评价和三同时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项目建设内容和要求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开展工程项目资料收集、现场踏勘、现场环境监测,编制环境影响报告及环境应急预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取得地方生态环境部门的批复文件,环境应急预案取得地方生态环境部门的应急预案备案文件。

2.2服务地点:第一标段:新疆吐哈油田公司鄯善采油管理区、鲁克沁采油管理区;第二标段:新疆吐哈油田公司吐鲁番采油管理区、三塘湖采油管理区;第三标段:准东采油管理区。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定之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其中三塘湖采油管理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环境应急预案编写服务合同履行期限自2025年6月1日开始。

2.4 服务内容:2025年鄯善采油管理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与环境应急预案服务;2025年吐鲁番采油管理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与环境应急预案服务;2025年三塘湖采油管理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环境应急预案编写服务;2025年鲁克沁采油管理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与环境应急预案服务招标方案;2025年准东采油管理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与环境应急预案服务招标方案。

2.5服务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及《环境影响评价导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项目建设内容和要求以及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开展项目资料收集、现场踏勘、监测,编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环境影响评价取得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审批批复。环境应急预案服务工作,依据《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指南(试行)》、《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评审工作指南(试行)》编制项目应急预案,取得地方环境部门备案文件。(若国家、自治区出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新的标准和程序要求,按新标准及要求执行)。

2.6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三个标段   

标段一:2025年鄯善采油管理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与环境应急预案服务;2025年鲁克沁采油管理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与环境应急预案服务;

标段二:2025年三塘湖采油管理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环境应急预案编写服务;2025年吐鲁番采油管理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环境应急预案编写服务;

标段三:2025年准东采油管理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与环境应急预案服务招标方案。 

注:投标人可同时参与三个标段的投标,但不得兼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含分公司),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及投标企业不得涉及相关行贿受贿行为。(查询渠道:“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结果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为准,须提供网站截图);

(3)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结果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为准,须提供网站截图);

(4)截至开标日,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投标人失信积分未达到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已过惩戒期的除外,以查询结果为准;

(5)截至开标日,投标人未被吐哈油田暂停准入(过期除外)、未列入黑名单且尚未恢复的;

3.3、人员要求:投标人单位拟投入本项目每个标段至少3名全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以上人员必须持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环境影响评价执业资格证书,须同时提供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查询截图,且查询截图中从业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以上人员,必须为本企业自有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合同须体现合同期限)、2024年9月份及以后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4、业绩要求:近3年(2022年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生效日计)至少具备一项类似项目的业绩。(提供业绩合同以及对应的增值税发票清晰扫描件一张,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供完整的业绩证明材料,缺一将不被认定为有效业绩。)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5月20日20:30:00至2025年05月26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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