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九江石化150万吨/年芳烃及炼油配套改造项目文档一体化技术服务一标段招标公告

2025-05-20
九江石化150万吨/年芳烃及炼油配套改造项目文档一体化技术服务(一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九江石化150万吨/年芳烃及炼油配套改造项目已由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以 《关于九江分公司150 万吨/年芳烃及炼油配套改造项目炼油装置基础设计的批复》(石化股份计项〔2024〕42号)及《关于九江分公司150万吨/年芳烃及炼油配套改造项目芳烃联合装置和系统配套基础设计的批复》(石化股份计项〔2024〕5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银行贷款70%、企业自筹30% ,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九江石化150万吨/年芳烃及炼油配套改造项目文档一体化技术服务(一标段)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 江西省九江市滨江东路228号 。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计划工期:900天(以现场具体工期为准)。 
2.4标段合同估算金额: 206万元(不含税) 。
2.5标段招标范围:  九江石化150万吨/年芳烃及炼油配套改造项目文档一体化技术服务,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按计划督促、指导承包商完成交工技术文件的编制,负责交工技术文件的验收和归档工作。②负责项目过程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负责招标人项目全部资料(含采购资料)的组卷工作。③满足招标方自文件接收至入库全过程的管理要求。实现文件的交接接收、存放管理、整编、电子文件制作,以达到有效管理、高标准审核、高质量整编、无差错录入/挂接的要求。④确保经过整编后的档案文件能满足委托方经营管理、工程项目管理、档案专业验收、生产运行维护及检维修服务支撑等的需要。⑤参与九江石化档案预验收和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档案验收工作。⑥受托人应根据实施要求分别提供人员配置计划,确保服务期间项目经理及主要服务人员的充足稳定。合同生效后至档案竣工验收期间,文档(档案)控制工程师在项目建设阶段常驻2-3人(负责接受、发放工程档案资料和培训指导承包商档案归档工作)。⑦在档案验收前,最终档案整编组卷期间文档(档案)控制工程师原则上不应少于4人,档案验收阶段原则上不少于 6 人。⑧项目经理应常驻现场(不少于 200 个工作日),档案专家应定期(原则上每月一次)到现场指导工作,受托方应对派驻人员进行人员考勤,委托方有权进行检查考核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2)持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020 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档案管理服务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 100 万元)。
(4)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①无资质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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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基本资格条件为:
   (1)项目经理持有档案类中级(馆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2020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档案管理服务项目(单项合同金额≥100 万元)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
(2)技术负责人2020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档案管理服务项目(单项合同金额≥100 万元)的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
(3)人员配置需满足档案整编数字化工作需要,项目建设阶段常驻人员2-3 人,文件整编阶段原则上不少于4 人,档案验收阶段原则上不少于6 人。
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3.5符合第一章基本资格条件的同一母公司的多个子公司(含子公司的子公司),参与本标段投标的投标人不得超过两家。
4.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5年5月21日 09 时00 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5月27日 09 时00 分。  (投标人务必在获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超过获取截止时间将不能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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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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