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榆林桥畔三期安置房工程总承包联合体项目经理部太阳能热水器竞争性谈判采购谈判公告

2025-05-21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榆林桥畔三期安置房工程总承包联合体项目经理部位于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与辽宁路交口东北角,本项目总占地约167亩,总建筑面积约34万平方米,项目共分为4个地块,建设21栋高层住宅、2栋配套商业、睦邻中心、服务用房和地下车库等,另建设各住宅单体及配套设施的建筑、结构、照明、电力、弱电系统、给排水、通风及消防工程设计及室外附属等,项目为装配式建筑,装配率30%及以上。

合同工期:730日历天
合同造价:1104233392.77元
建设单位:合肥市包河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项目所需太阳能热水器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诚邀有兴趣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

甲控品牌要求:合肥荣事达、北京四季沐歌、 清华阳光、山东沐阳。设备具体参数参照图纸设计、技术规格书要求及国家规范要求。

本项目为联合体项目,建设单位最终以联合体参建单位,招标确定经评审的最低投标报价为本项目太阳能热水器最终准入价格,投标人须承诺接受此项条款。

2.竞争性谈判文件包件划分:本次竞争性谈判物资分为一个包件,一包一投(即每个包件投标文件单独封装)(详见附表1)。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太阳能热水器供应商资格要求: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谈判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供应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未实现“三证合一”的,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3.1.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须具备太阳能热水器现场施工生产能力,生产工艺、安装必须符合图纸设计、技术规格书要求及国家规范要求。

3.1.3财务能力要求:谈判响应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能够提供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2023年至今连续两年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新成立公司可只提供成立时间之后的财务报表。

3.1.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提供生产厂2022年至今由省部级及以上(须取得CMA计量认证资质)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谈判物资质量合格检验报告两份(与本次投标太阳能热水器品牌相同的检验报告)。

3.1.5供货业绩要求:谈判响应供应商需提供2022年至今叁份同类型大中型房建项目或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与本次投标太阳能热水器品牌相同的业绩合同及安装验收通过相关证明材料(须附供货合同复印件、发票、技术监督部门验收通过证明资料等)。

3.1.6其他要求:1.严禁使用翻新设备、二手设备、贴牌设备,每批次设备进场需附品牌生产厂家签字盖章的设备清单原件及设备正品保证书。发生质量问题按照合同文本违约责任15.2.3,15.2.5条款执行。

3.1.7供应商必须提供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谈判物资,且生产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谈判承诺一致。

3.1.8本次谈判不接受因物资质量、供应等问题,被谈判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谈判供应商;不接受被列入采购人及其上级单位“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中的谈判供应商。

3.1.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包件的谈判。

3.1.10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与谈判,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函,营业执照、检测报告等材料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生产厂家与授权单位不得同时参与同一包件的谈判。

3.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

“响应”时间:2025年5月22日至2025年5月25日每日上午8时30分-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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