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市消防救援支队战勤保障车库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21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八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石河子市南子午路199 号
3.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1360.70平方米,新建战勤保障车库1栋,地上3层,局部4层,框架结构,配套建设给排水、采暖、电气等相关附属工程。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E6608004001250374001001 | 石河子市消防救援支队战勤保障车库建设项目 | 本工程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 | 199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本次招标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人员要求:①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②项目管理人员组成要求(不少于):技术负责人 1 名须具备中级以上职称(含中级)、施工员 1 名、质检员 1 名、安全员 1 名、预算员 1 名 。2.财务要求:近 3 年(指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 2024 年度审计,则“近三年”是指 2021 年、2022 年、2023 年) 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未满年度要求新成立的企业,以企业成立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3.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名单,被限制市场准入、招标投标活动,企业信誉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否决其投标;4.其它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单位负责人存在交叉持股或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三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4)投标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具有《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新兵办发〔2021〕100号文)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中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投标。(5)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四、(登录后查看)领取时间:2025年05月22日 00时00分至 2025年05月31日 23时59分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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