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长岭县职业教育中心食堂粮油、猪肉类服务项目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5-21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计划文号:(登录后查看)

2.项目编号:J(登录后查看)

3.项目名称:长岭县职业教育中心食堂粮油、猪肉类服务项目采购

4.预算金额:1200000.00元,本项目以折扣系数(0-100%)形式进行报价,该折扣系数履行整个服务期,不得修改。

5.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采购内容

服务地点

预算金额(元)

合同履行期限

质量要求

长岭县职业教育中心食堂粮油、猪肉类服务项目采购(01标段)

粮油类

采购人

指定地点

640000.00

一年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的合格产品

长岭县职业教育中心食堂粮油、猪肉类服务项目采购(02标段)

猪肉类

采购人

指定地点

560000.00

一年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的合格产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采取兼投不兼中原则,即同一个采购项目中,供应商可以参与多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在其中一个标段中标。一旦在某个标段中标,该供应商将失去在其他标段中标的资格。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生产企业应持有有效的生产许可证,经营企业应持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简化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如发现承诺内容与事 实情况不相符,经调查核实为虚假承诺的,视同“提供虚假 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七十七条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罚 ;

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①被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尚在处罚有限期内的;②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对象、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情形的;③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于资格条件信用承诺的情形;

(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5)其他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5年05月22日至2025年05月28日(上午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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