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将收储的一宗位于纬二路以南、金凤路以西面积合82.8985亩居住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含配套商业、社区服务设施)进行土地评估采购公告
2025-05-21项目业主名称:抚州市自然资源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采购项目名称:拟对将收储的一宗位于纬二路以南、金凤路以西面积合82.8985亩居住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含配套商业、社区服务设施)进行土地评估
采购项目编码:361
项目规模:投资额(¥55,265.69元)
服务类型:土地评估
服务时限:2个工作日并完成备案(从中介超市下发中选通知书的第二天开始计算)
服务金额:¥元至¥元
金额说明:评估服务费按抚府办抄字【2021】223号抄告单精神予以支付。评估服务费须待评估土地收储后方可支付,如未利用评估报告成果(政府取消地块收储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土地收储取消)则不支付评估服务费。不支付除评估费外的其他任何费用(差旅费等)。
服务内容:因土地收储需要,根据高新区工作安排,拟对一宗位于纬二路以南、金凤路以西面积合82.8985亩居住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含配套商业、社区服务设施)进行收储,选取有资质的土地评估公司,对该宗地土地价值依法进行评估,为该宗地收储提供价格参考。
洽谈时间:3(个工作日)
签订合同时间:15(个工作日)
合同备案时间:5(个工作日)
中介机构要求:资质(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1在江西省财政厅备案;备案信息和报名信息完全一致。2、熟悉抚州土地资产市场,能准确客观高效的对上述资产进行评估;3、因工作需要估价师能够随时到场提供技术服务,中标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必须有两名签署报告的估价师到现场进行实地踏勘;4、能够运用科学、公允的资产评估方法,依法、独立、客观、公正开展评估,对所出具的评估结果依法承担责任;5、出具的评估报告需在资产评估协会完成备案;6、如中选公司未能按照要求完成服务,将给予停牌三个月及记一次不良信用的处罚
备案要求说明:
其他要求说明:
选取中介方式:随机抽取
报名截止时间:2025-05-23 10:30:00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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