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余庆县都市第三地生态园景区业态提升及非遗文化展示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2025-05-21
1. 项目内容

1.1、项目编号:YZ

1.2、项目名称:余庆县都市第三地生态园景区业态提升及非遗文化展示项目监理招标

1.3、建设地点:余庆县子营街道。

1.4、项目规模:建设200平方米舞台(含覆顶)、配备灯光音响设备、3000名观众看台、500米路面及人行道改造、500米沿路非遗景观打造等相关基础配套设施。

1.5、监理服务期限:施工阶段自监理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交付使用之日止,共计12个月。

1.6、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监理以及外部协调工作其他服务。

1.7、项目总投资:2000.00万元。

1.8、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及国家规定的相关质量要求。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或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或基本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2025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提供2025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2.2、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条件,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2.3、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5年 5 月 21 日至2025年 5 月 28 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6:30 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3.2 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含电子档)。 

4. 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 6 月 3 日13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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