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XGZ-25-06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汽车金融融资车辆财产综合险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21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汽车金融融资车辆财产综合险项目招标公告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汽车金融融资车辆财产综合险项目项目已由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2.1项目概况:我行汽车金融融资车辆财产综合险预估保费约300万元/年。
2.2招标范围: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拟为在中信银行融资的汽车经销商购买汽车金融融资车辆财产综合险,附加盗窃险、自燃、地震扩展条款,露天存放成品车辆特约保险条款。
2.3时效要求:投标人应在收到邮件后的1个工作日内生成保险单或批单。
2.4服务地点:全国各地。
2.5入围单位数量:3家。
2.6最高限价要求:本项目财产综合险保险最高费率为0.25‰ 。
2.7服务期限:本项目拟签署框架合同,期限为三年,到期后双方无异议可延期半年。
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要求:
3.1 营业执照和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并存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注:
1.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2.非独立法人(企业分公司、高校的学院、医院的分院等)参与项目投标的除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以外,还应额外提供下列2项证明资料:(如有)
①投标人上级法人单位授权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注:授权委托书必须明确授权范围(须明确授权分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及履行相关义务等具体事项)、授权期限(应覆盖本项目投标有效期及合同履行期)、所授权的具体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须与本项目招标文件一致)。(授权书格式自拟,但需包含上述必备内容,且文字表述清晰、无歧义并加盖总公司公章)
②上级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个投保人为金融行业的汽车金融融资车辆财产综合险销售业绩。
注:
1.投标人须提供合同首页(含合同名称、签订双方名称及签订日期)、合同内容页(体现承保服务内容)、签字盖章页;(合同内容页中涉及的敏感商业信息可作脱敏处理,但不得影响关键条款的完整性与可识别性。)
2.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履行期间任意一月的结算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发票需包含购买方名称(与合同甲方一致)、销售方名称(与投标人一致)、发票金额、发票开具日期;
3.业绩主体认定
①总公司投标:可认可总公司或其分公司名义签订的业绩合同(分公司业绩视为总公司有效业绩)。
②分公司投标:仅认可分公司自身名义签订的业绩合同,总公司或其分公司的业绩不予认定。
3.3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2023、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未出的,可提供2022、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
注:
1.投标人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或扫描件。
2.非独立法人(企业分公司、高校的学院、医院的分院等)参与投标的可提供上级法人单位财务审计报告。(如有)
3.4信誉要求
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相关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不存在违反下列任意情形的情况:
(1)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较大数额(指200万元及以上)罚款等行政(含环保)处罚(以国家权威机构网站查询的公开信息为准);
(2)未处于被标记为失信惩戒对象状态(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公开信息为准)、未处于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状态(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公开信息为准)、未处于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期内(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信息为准);
(3)未处于被招标人列入供应商禁用或退出名单状态(以投标人收到招标人正式通知为准);
(4)存在以下任意一种情形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供应商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上下级关系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等)的;同一家供应商及其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对另一家供应商的持股比例合计超过20%的;供应商的直接持股超过20%的自然人股东,担任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同供应商(不含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绝对控股(指国有资本持股比例超过50%的)公司)被同一第三方公司(不含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绝对控股公司、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及其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股比例合计数值均超过20%的。
注:投标人需自行承诺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中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要求”),同时提供 “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信誉承诺函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注: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承诺部分”。
3.6 提供投标人真实性承诺书。
注: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承诺部分”。
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任意一条不满足,其投标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与资格审查有关的资料,且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应真实、可靠,招标人可通过任何方式予以核查,发现提供虚假资料或业绩的,投标无效;已经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如给招标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承诺格式详见第六章)
(登录后查看)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5月21日起至2025年5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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